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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杨莉)办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时,照相是免费的,但一些市民却被强制提供打印服务并收取打印相片费用。昨日,自治区物价局对这一乱收费行为作出了规定,凡自愿要求公安机关提供相片打印服务的,公安机关可收取每张(1寸相片)不超过1元的相片打印服务费。
据了解,群众在办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时,公安机关免费提供照相服务。但是近期有关部门发现,一些地方的公安机关在办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时有违规行为,强制向群众提供相片打印服务并收取打印相片费用。
针对这一乱收费行为,自治区物价局昨日发出通告,规定各级公安机关为群众办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得收取照相费。群众在享受免费照相后,为方便工作和生活的需要,自愿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打印数码照片服务的,公安机关可收取每张(1寸相片)不超过1元的相片打印服务费。而且,是否需要相片,完全由群众自愿选择、自主决定,公安机关不得强制,凡强制向群众提供相片打印服务并收取服务费的,属乱收费行为,群众可以拒绝缴交,并可拨打12358投诉电话或直接到当地价格主管部门投诉反映。
物价部门还规定各地公安机关在办理第二代身份证时,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收取费用,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收费。打印相片服务费的收费主体是各级公安机关,严禁公安机关委托企业或企业以公安机关名义收取打印相片服务费。凡开展打印相片服务的公安机关,应当到当地价格主管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亮证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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