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前段时间,原打算在南宁购置写字楼的德国商人韦克尔因所委托的人不了解购房程序而碰到一桩“烦心事”。庆幸的是,在南宁市投资投诉中心的积极协调下,这件事情已得到圆满解决,替韦克尔挽回了不必要的损失。韦克尔说,南宁市的热情大大增强了自己投资南宁的信心。
记者近日从南宁市投资投诉中心了解到,韦克尔是百色5家外资公司的投资商,今年3月份,他决定在南宁购买写字楼设立公司办事机构,为将来投资南宁和总部搬迁做前期工作。由于韦克尔委托的购房人孙某对南宁写字楼销售市场了解不够全面,于3月23日与南宁市某实业有限公司(下称:售楼方)仓促签订两套房屋的购房合同。合同签订交付第一笔购房款后,韦克尔对售楼方在购房合同中约定的办理“住宅”产权证而不是“商务房”产权证表示质疑,认为售楼方有误导购房者的行为,所购房产不符合使用需求,“售楼方销售宣传是商务房,而办产权证房屋用余却是住宅性质”的这种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
为了挽回不必要的购房损失,韦克尔要求被委托的购房人孙某向有关单位发出《关于要求帮助解除与某实业有限公司购房合同的请求报告》。
4月18日,南宁市投资投诉中心收到有关单位转来的信函后,便立即着手调查情况。在售楼方与韦克尔委托的购房人之间进行积极协调,采取多种方式,对售楼方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对被委托的购房人孙某解释在南宁购房的程序及有关情况,并及时将有关情况告知韦克尔,使双方能够及时沟通,相互谅解。最后,售楼方与孙某达成相互谅解协议,在收取一定违约赔偿金后同意韦克尔退回已购买的房屋。
韦克尔得知协调结果后,在感谢之余,也被南宁市投资投诉中心工作人员为外来投资者服务的热情深深感动了,他表示,通过此次事件的处理,大大增强了他在南宁投资的信心,他将继续选择合适的位置置业,为未来投资南宁做好充分准备。
本报记者黄滢
通讯员黄为谦 黄升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