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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顽症”  规范经营
南宁重点治理旅行社门市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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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罗琼)昨日,记者从市旅游局获悉,我市将重点整顿治理当前旅游市场的一些“顽症”和违规经营行为,包括旅行社门市部变相承包、非法外地机构以联络处名义招揽生意、门市部旅游广告等,让游客满意在南宁。

症状:监控门市部失效

    据了解,《行政许可法》出台后,根据国家旅游局对行政审批事项的清理结果,我市撤销了对旅行社门市部的审批事项,从审批管理改为备案管理,随后于2005年4月25日出台了《南宁市旅行社门市部管理办法》,对旅行社门市部的设立、经营范围、业务管理进行规范,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是,撤销审批事项后,很多门市部实际上是以挂靠承包、独立经营、独立操作业务的形式存在,设立社对门市部的管理责任及监控处于失效状态,这个问题也成为近段时间困扰我市旅游行业管理工作的最大难题。

    整治我市旅行社门市部承包、挂靠、违规经营、削价无序竞争,降低服务质量,扰乱旅游市场秩序等问题,南宁市旅游部门对旅行社门市部管理的几个重点症状,给予整治和规范。

处方一:注销分社门市部

    记者获悉,旅行社门市部的经营范围,在设立社业务经营范围内核定为“招徕游客并提供咨询、宣传等服务的收客网点”,是被严禁独立经营旅游业务。旅行社不能以设立门市部、业务部、营业部等名义违反规定,以所谓的“承包”利润或交纳管理费等方式,变相转让旅行社业务经营权。

    据介绍,旅行社分社等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不具备设立旅行社门市部的条件,不得设立门市部。旅游部门要求目前设立有门市部的旅行社分社,要在6月10日前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门市部注销手续,并将注销手续报旅游局备案。

    另外,外地驻我区、以办事处或联络处名义从事旅游经营活动的非法办事机构,也是我市近期重点查处的对象。

处方二:规范旅游合同

    只具备咨询、宣传的功能,就决定了门市部不能独立招徕客人,经营旅游业务。所以我市旅游部门重点规范的是旅游合同。强调旅行社必须与相关服务接待单位、游客签订规范的书面合同或协议,不得以门市部、营业部、业务部等名义签订合同或协议。

    我市旅游部门还规定,设立社必须按照“四统一”,即统一线路产品、统一报价、统一财务、统一宣传的原则,制定对门市部的业务规范管理办法并报备旅游局。依据“四统一”原则,各旅行社门市部不得自行报价,不得制作、发布线路广告。

    在规范旅游广告的治理方面,我市将重点打击虚假广告宣传,其中包括虚假旅游线路广告,侵犯星级饭店知识产权、使用星级标志做广告等等。

【新闻来源:南宁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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