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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冼敏
通讯员费昌明)昨日,自治区政府召开首次立法咨询会。受自治区法制办邀请的10位自治区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为正在制定的《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积极进言献策。
《条例》是一部热点问题多、群众普遍关注的地方性立法。自治区法制办在2004年和2005年曾两次向全区各市、县和区直各有关委、办、厅、局征求立法意见,并于今年3月会同自治区交警总队进行再次修改,形成第三次征求意见稿。为提高政府立法的公开、公平、公正,自治区法制办特邀请10名自治区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为《条例》提供意见和建议。
据悉,《条例》的第三次征求意见稿已于4月12日发送到全区各级政府,征求各有关委、办、厅、局意见,同时,在广西政府法制网等媒体上全文刊登征求意见稿,从4月12日起至5月25日,公开向社会征求立法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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