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要闻」  「首府」  「财经」  「权威」  「公共」  「县区」  「视点」  「体育」  「文娱」  「专题」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要  闻

“新手”出事问责驾校
我市加大力度治理交通安全事故源头


【行距:  】 【字体:  】 【颜色: 绿 】 【打印页面】 【关闭窗口

    本报讯(记者杨莉)驾驶员培训考试要考紧急救护知识,“新手”出事问责驾校,一年内累计两次超员或一次超员50%以上的客运车辆驾驶员将“下课”,今后将不再审批个体经营户经营道路旅客运输等……日前,我市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深化推行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活动的实施意见》,“重典”治理交通安全源头。

“新手”出事问责驾校

    据了解,《实施意见》要求交通、农机、公安等部门要加强对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考试发证工作的监督检查,督促驾校严格落实教学大纲的各项要求,并于2006年3月底前增加驾驶人安全知识、实际道路驾驶、紧急救护等知识的培训和考试内容,强化驾驶人素质教育。

    公安部门要加强对驾驶人教育和发证工作的督查,及时查纠驾驶员培训、考试和发证等环节存在的问题,每半年汇总一次驾校培训的驾驶员考试合格率、交通违法、肇事等情况,及时向交通主管部门通报,并在本地报纸上向社会公布。对组织学员弄虚作假、考试舞弊的,要严肃处理驾校及相关责任人。在初领驾驶证后1年内发生责任事故人数占总培训人数的比例超过10%的驾校,暂停受理其学员的考试,由交通部门责令其停业整顿;比例超过20%的,停止受理其学员考试,由交通部门取消其培训资格。

年内两次超员即“下课”

    我市将于2006年底前,建立完善车辆、驾驶员管理及交通违法、交通事故信息系统,定期向相关部门通报有关情况。农机部门要建立完善拖拉机登记管理信息系统,定期向公安部门通报有关情况。公安部门要将路面执法过程中发现的客运车辆交通违法行为等情况通报交通部门。对一年内累计两次超员或一次超员50%以上的客运车辆驾驶员,由交通部门通报其所属运输企业,责令企业对其进行再教育、调离岗位、解聘等处理。

    质检、公安等部门要加强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工作的监督,定期组织对机动车安全检测机构进行明查暗访,对存在不具备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条件、不执行国家安全技术标准、出具虚假检测报告、只收费不检车等问题的检测站,依法取消其检测资格。所有机动车安全检测机构必须与车管所实现检测信息计算机联网。

不再审批个体户跑客运

    交通部门要严格把好运输经营市场准入关、营运车辆技术状况关、营运驾驶人从业资格关,加强对汽车客运场站的安全监督。要积极推行道路旅客运输公司化、集约化经营,不再审批个体经营户经营道路旅客运输,鼓励现有的客运经营户通过资产组合和入股、参股等形式组建或加入专业经营公司,把辖区客运车辆及从事客运的驾驶人纳入客运企业统一管理。

    另外,督促运输企业建立健全交通安全责任制,加强客运安全管理,严格控制违法车辆上路行驶。监督客运和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者投保承运人责任强制保险,引导运输企业按规定安装使用行驶记录仪或GPS等装备。客运企业要强化县乡道路、山区道路营运班线的管理,对不具备大客车安全运行条件的班线要按规定进行调整,改用中小型客车取代大型客车;对不具备客车安全运行条件的班线要坚决予以取消。

【新闻来源:南宁日报

报社简介 | 网站介绍 | 网络广告 | 联系我们 | 网上投稿
本网站由南宁日报社网络中心制作发布 未经书面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象 引用请注明出处
建议您使用1024*768分辩率浏览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