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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绍南再获荣誉
荣获“自治区民族团结先进个人”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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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李丽莉  通讯员孙晓梅 周福升 李军 陈子文)近日,刚刚荣获“2005中国法官十杰评选银法槌奖”的江南区人民法院吴圩人民法庭庭长梁绍南又被自治区党委、政府授予“自治区民族团结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梁绍南法官作为基层法官,以出色的工作赢得了群众的交口称赞。2000年以来,在他审结的492件民商事案件中,以调解方式结案436件,调解结案率87.1%,以判决形式结案63件,上诉23件,维持21件,改判2件,裁判正确率99.7%,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俱佳。

    梁绍南法官同时兼任辖区中小学校“法制副校长”,经常找学生谈心,多次到学校、村委会、工厂和戒毒所上法制课,以案说法,增强群众的法律意识。在梁绍南法官坚持不懈的宣传教育影响下,辖区群众自觉遵纪守法,有矛盾纠纷都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辖区的社会治安呈现良好态势。

【新闻来源:南宁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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