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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近日从有关方面了解到,市委、市政府最近已经出台《关于加快南宁市信用体系建设的决定》,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优化社会信用环境,进一步提高城市综合竞争力。
据介绍,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总体目标是:建设三大体系,完善管理机制,健全保障系统,打造信用南宁。“三大体系”,即政府信用体系、企业信用体系和个人信用体系。“完善管理机制”,即加快建立和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的管理机制,使之更适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健全保障系统”,即建立全市统一的信用保障平台,通过组织、政策法规、资金、人才和技术的作用,进一步提升全社会的信用水平。“打造信用南宁”,即通过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树立南宁市的信用品牌,使之成为我市全方位开放,走开放型经济发展道路的坚实基础和有力保障。
进一步加强“诚信政府”建设
政府信用在社会中具有示范效应。《决定》从政府服务信用建设、政府决策信用建设、政府执行信用建设、政府监督信用建设、政府信息公开信用建设、政府信用管理体系建设等方面,对进一步加强“诚信政府”建设,提高政府信用程度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其中明确,完善行政决策程序,建立行政决策社会听证制度,对涉及公民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应当征询包括专家在内的社会公众意见,提高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程度,做到承诺有度;健全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制度,对没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者,不得从事行政执法工作。
建立和完善企业信用等级制度
企业是市场的主体。企业信用建设是“信用南宁”建设的重点,也是保障企业健康发展的重要条件。《决定》要求,银行、税务、工商、质监、建设、劳动保障等部门,要建立和完善企业信用等级制度,对信用优良的企业在信贷、担保、工商注册、年检、税务、劳动用工等方面,给予优先或一定形式的奖励。同时,加大对企业经营活动中存在的制假售假、有意不履行合同、恶意逃废债务、财务报表不真实、偷税等行为的查处和打击力度,对有不良信用记录的企业,要建立“黑名单”制度,面向社会公告,并通过行政及法律等手段进行惩罚。
开展建立个人信用档案试点
公民是社会信用建设的基础。只有社会公众都树立了信用意识,全市信用水平才能提高。《决定》提出,借鉴国内外的有效做法和经验,研究制定包括数据采集、披露、评估、使用、保护、监管等方面的个人信用联合征集制度,将银行、税务、保险、公安等有关部门掌握的个人信用信息数据加以收集整理并不断完善,健全个人信用记录和个人信息档案。在经营者、科技人员、公务员、教师等社会阶层,开展建立个人信用档案试点工作,不断完善、规范操作程序,促进个人信用体系建设健康发展。加大对个人信用信息违法性失真的处罚力度,营造个人信用健康的良好环境。
本报记者庞育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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