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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实行激励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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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庞育秧)记者昨日从市政府获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日前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的意见》,明确建立社会保险扩面征缴激励机制。

    据了解,市、县(区)财政将给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安排相应的工作经费,保证有人办事,有经费办事,有能力办事。在这个基础上,按完成扩面人数人均支付10元劳务费,作为相关人员的扩面工作补贴。当年的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收入比上年增收部分,按实际增收额的1%奖励经办部门。但基金收缴率达不到90%,追缴参保单位历年欠费不能完成任务的,不予奖励。

    据介绍,每年底,将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牵头,组织有关部门组成考评小组对各县、区的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进行全面考核。对重视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全面完成工作目标责任书确定的各项任务指标的县、区政府,由市人民政府进行通报表彰,对未完成指标任务,有违规挤占、挪用社保基金的县、区政府,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领导人的责任。

【新闻来源:南宁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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