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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庞育秧)今年年底前,我区将完成全部上市公司的股权分置改革。这是记者2月20日从自治区政府获悉的。
自治区政府日前批转自治区金融办、广西证监局《关于贯彻落实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意见的实施意见》要求,加大工作力度,加快推进我区上市公司的股权分置改革。具有再融资条件的上市公司要尽早完成股权分置改革,规模较大的上市公司要重点推进,重组的上市公司要与股权分置改革统筹考虑、组合运作。2006年3月底前,我区要完成三分之二上市公司的股权分置改革;2006年底前,完成全部上市公司的股权分置改革。
《实施意见》还明确,严禁侵占上市公司资金。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已经存在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况的,要制订偿还资金计划,采取现金清偿、红利抵债、股权转让、以股抵债和以资抵债等方式,务必在2006年底前偿还完毕。国有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侵占上市公司资金,在限期内未能偿清或出现新增侵占上市公司资金问题的,各有关部门要采取措施,对相关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给予纪律处分,甚至撤销职务。非国有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侵占上市公司资金,在限期内未能偿清或出现新增侵占上市公司资金问题的,广西证监局要采取必要的措施,加大处罚力度。侵占上市公司利益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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