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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设置“十佳乡镇”经济发展指标体系
“十佳乡镇”评比有规可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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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庞育秧)记者昨日从市政府获悉,我市将设置“十佳乡镇”经济发展指标体系,“十佳乡镇”的评比工作从此有规可循了。

    据了解,该体系由地方财政收入、农民人均纯收入、农业总产值、全部工业总产值、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5个指标构成。

    ——地方财政收入。包括各项地方税收、地方与中央共享税收的地方分享部分、国有资产经营收益、国有企业计划亏损补贴、行政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海域场矿区使用费收入、专项收入、其他收入。不包括中央补助收入(含税收返还)、地方向国外借款收入、国债转贷资金上年结余、上年结余收入和调入其他资金等。

    ——农民人均纯收入。是指农村常住居民家庭总收入中,扣除从事生产和非生产经营费用支出、交纳税款、上交承包集体任务金额、集体提留和摊派、生产性固定资产折旧以后剩余的、可直接用于生产性、非生产性建设投资、生活消费和积蓄的那一部分收入。

    ——农业总产值。是指以货币表现的农业、林业、牧业、渔业及农林牧渔服务业生产的全部产品的总量。

    ——全部工业总产值。是以货币表现的工业企业在一定时期内生产的已出售或可供出售工业产品总量,包括:在本企业内不再进行加工,经检验、包装入库(规定不需包装的产品除外)的成品价值,工业性作业价值,自制半成品和在产品期末期初差额价值。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是指以货币表现的在一定时期内建造、购置固定资产的工作量以及与此有关的费用总称,包括基本建设投资、更新改造投资、房地产开发投资和其他固定资产投资。

【新闻来源:南宁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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