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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加强土地资源市场化配置管理
土地出让严禁干预插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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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庞育秧)严禁以行政手段,以打招呼、批条子等各种形式指定供地对象、位置、面积、用途、方式和价格等干预插手土地出让!市政府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加强土地资源市场化配置管理工作。

    通知明确,经依法批准,土地使用者通过改制或改变用途等方式,将原划拨的经营性用地补办为出让用地的,或利用原有的划拨土地进行商业、旅游、娱乐、商品住宅等经营性开发建设,以及出让土地经依法批准改为经营性用途或变更容积率等规划建设条件的,应当按照市场价补交土地出让金。

    对工业项目用地必须有投资强度、开发进度、容积率、建筑系数、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所占比重等控制性指标要求,其中工业项目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

    严禁在工业项目用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从严控制工业、仓储用地转为经营性用地的审批。对符合工业规划合理布局的工业、仓储用地一律不批准变更用途。

    严禁以科技、教育、观光农业和生态建设等名义取得享受产业优惠政策的土地后用于房地产开发;不得以经济适用房、集资合作建房等名义取得土地后用于商品房建设。违反上述规定的,要严肃查处,并应收回土地使用权。

【新闻来源:南宁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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