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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住滨湖路的曾女士向本报热线反映:家具销售商提供的货品货不对板,她要求退货,商家同意退回定金,但表示要扣除数百元的运费。曾女士认为商家单方违约,应该无条件返还定金,不应让消费者承担经济损失。
曾女士称,3月初她在位于安吉大道的春城家居广场定购了一套六件的家具,包括两个衣柜、一张床、两个床头柜和一张梳妆台,售价共计1万多元。定购时,商家承诺包运货上门、包安装,并把这些条件在送货单上注明。曾女士当时支付了500元定金,要求当天送货。当天商家按约定将家具送到了曾女士家,安装师傅将家具部件陆续拼装起来后,曾女士注意到家具存在不少问题,不仅整体颜色深浅不一,局部还有明显的脱漆、掉木皮问题。曾女士连忙联系销售商,对方的解释是厂家每出一批货都不可能是一模一样的。曾女士以商家提供的货物货不对板,并有质量问题为由,拒绝接受这批货。经过协商,商家同意次日撤走这批货,过两天再送另一批货。第二批货送上门时,曾女士看到这批货同样存在颜色不均匀、局部掉漆等质量问题。她这回要求商家退货,商家也承认送去的货品确实与曾女士看到的现货有差距,同意返还定金。
曾女士随后来到销售点取钱,商家表示退钱有个前提,那就是曾女士要承担两次送货产生的300元运费。曾女士认为商家未能按约定提供合乎要求的货品,已属违约,应该无条件返还定金,并承担运费成本。经过商场管理部门介入调解,双方最后达成一致意见,商家如数返还500元定金。
对此,桂三力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蒋三努表示,商家未能向消费者提供跟样品一致的商品,已违反双方的约定,按《合同法》有关定金条款的规定,商家应双倍退还消费者的定金。对于服务当中产生的运费,商家要求消费者承担是不合理的,因为商家事先做出了免收运费的承诺,并且是因为货不对板才产生退货,由此产生的运输成本应由商家承担。律师提醒消费者,在遇到此类事件时,消费者最好收集商家提供的货物与样品不一样的证据,以免在协商处理时处于不利地位。
本报记者杨宁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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