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声新闻
市长热线回音壁

这里不必用红绿灯

    市民反映:从去年2月开始,交警部门将桂春路与金洲路交叉路口的红绿灯设置为黄闪灯,因该路口人流及车流量较大,黄闪灯控制已不能满足实际需要,请交警部门考虑启用红绿灯,以保障车辆通行安全。

    市公安交警支队:经支队在该路口现场考察和咨询分管该路口的七大队滨湖中队民警的意见,并对以往交通流量数据调查后认为:一是根据该路口目前的交通流量和道路状况分析,按其流量和通行能力,交通信号灯不宜设置为红绿灯,如设置为红绿灯,反而造成车辆的通行能力下降,容易造成拥堵。二是南宁市华普“咪表”公司按市政有关规定要求,已经将金洲路、桂春路右侧设置为机动车收费停车点,若在该路口设置红绿灯,则会因其使用了非机动车道而容易造成在红绿灯期间路口两侧的交通拥堵。三是在去年初该路口曾经以红绿灯控制车辆通行,但群众对此意见较大,认为此路口设置红绿灯反而影响变通,造成堵塞,因此支队才重新把该路口的交通信号灯设置为黄闪灯。因此,我支队认为,目前该路口交通信号灯应以黄闪灯为主,如有必要再临时改用红绿灯。

违法建设停止施工

    凌女士反映:兴宁区虎邱村八队12号户主没有办理任何手续,私自占用家门口的公共道路建房,现已建了两层楼,请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市国土局:经核查,虎邱村八队12号户主在自家的房屋边新建楼房,现已建至第二层。市国土执法监察人员已向该户主下发了《国土资源执法监察通知书》以及《责令停止土地违法行为通知书》,目前该户已停止施工。

    邓女士反映:明秀西路细辛巷16号对面与明秀西路北四巷44号对面,都有村民在违章建房,由原来的一层建至五层,且没有准建证,请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南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经现场检查,邓女士所反映的两处地点均有人在建设私房。目前,我委正按法律程序对这两户的建设进行调查处理。

本报记者农勤  通讯员庞香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