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  坛--他山之石
广东力推“行政问责”正逢其时

    2008年7月3日,黄华华省长主持召开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讨论通过了《广东省行政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和《广东省政府部门行政首长问责暂行办法》(7月3日,南方网)。

    会议指出,推行“行政问责”,目的在于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责任政府建设,在于提高各级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服务人民的意识,加强对行政首长的监管,使其恪尽职守、保持廉洁高效。

    这两个《办法》的出台与实施,让人重新看到了行政问责的依托与保障,也让人感受到广东各级政府在解放思想活动中不忘推崇法治精神的诚意。《办法》规定,行政首长因言行不当造成重大失误或不良影响的要追究行政责任,这不禁让人想起扑腾了261天之久的“周老虎”打假事件,在那场关乎真相与政府公信力的战役中,陕西有关部门颜面尽失。造成这一结果的是政府部门缺乏问责的欲望与机制,从更深层次来说则是对法治与民意的漠视使然。

    广东此时出台的问责制,正是对当前民众关注热点的一个回应,也从一个侧面重新唤回了民众对于责任政府的期待。借此,民众也有理由相信,一个透明运作、能够接受舆论监督、能够对民意迅速作出反应的政府将以全新面貌登场。

    广东的行政问责制出台实施,还应该放到“思想大解放、推动大发展”的宏观背景下考量。广东推行思想解放活动以来,革除弊政,倡导新思,以争创排头兵的决心和放眼国际的大视野开始新一轮科学发展布局。在这样一个历史性的时刻,主政者充分认识到,必须有一支纪律性强、服务意识到位、运作高效、作风廉洁的行政队伍来发挥中流砥柱的作用。

    如何打造责任政府、服务政府?笔者看来,一靠问责制度,这是内部约束;二靠舆论力量,这是外部监督,两者缺一不可。越是解放思想,越要崇尚法治精神,汪洋书记曾经强调指出“要把推进思想解放和加强民主法治统一起来,解放思想,绝不是给违法乱纪松绑”。民众思想日新,经济发展愈快,民意对于服务型政府的诉求也就愈加强烈。对于各级政府能否保持廉洁高效、依法行政,还需要舆论监督,要让民意有渠道表达,让民意能够参与到对官员的政绩考核、职务去留的决定中来,这一点,在广东之前出台的新“干部政绩考核办法”中已经有生动体现。

    随着总书记探访强国论坛,高度肯定网络民意与民智的作用,网络将进一步参与到政治生活中去,由此形成的网络民主诉求将成为各地各级政府的一大约束力,但究竟是压力?还是动力?取决于各地政府本身。如今,广东双拳齐下,力推问责制,欲打造责任政府、服务政府,可谓正逢其时,值得兄弟省份学习。

(尚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