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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早到晚被工厂传出的敲击声、切割声包围着的宝山区顾村镇菊泉新城的居民们再也没有了怨言。上海中元川崎重工钢结构公司在这里建了一道长90米、高22米的隔音墙。经过公司测试,白天噪音在60分贝以下,晚间则在50分贝以下,完全达到了国家环保噪音排放的标准。
一件令人怨声载道的事情终于出现了良好转机,这是值得欣慰的。然而这件事,也给了我们启迪,环境保护必须像钢铁一样硬地从严执法。这里的厂房早在1997年就落成了,而居民小区2004年才开始建造,而且建造之前已有明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既然如此,为什么还要视环评报告而不顾?为什么小区的建造还会经过有关部门层层审批、层层通过?是谁让这个违章项目得以验收?环评报告本身有没有约束力?由此也让我们看到,我国许多环保法律法规存在出台时间早、内容滞后、惩戒力度小等不完善之处,使环保执法屡屡遭遇“制度困局”。
加强环境执法监督,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直接手段,是维护群众环境权益、保障和改善民生、确保社会和谐稳定的基本要求,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对加强环境执法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我们应该统一思想认识,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意识,从制度着手,建立环保责任问责制,切实加强环境执法,解决一批影响群众健康的突出的环境问题,对严重污染企业,要排除一切干扰,该关就关,该停就停,绝不姑息迁就;对失职、渎职的领导干部坚决采取“拿帽子、让位子”的措施,切实把“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落到实处,真正做到超前治污,监管到位,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严宝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