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  坛--第三只眼
积极消除各方对“限塑令”的不适

    “限塑令”生效有一阵子了,公众在认识到“限塑令”积极意义的同时,对“限塑令”的不适感也接踵而至——我们“挎篮子、拿袋子”的购物习惯,不可能一天养成;尽管塑料袋收费不过是“将潜在成本表面化”,但看似微不足道的收费塑料袋支出,很多人难以适应;而商务部“经营者自主定价”的决定,导致了塑料袋单价从一毛到几元一个的差异,令很多人难以接受。

    相比公众对塑料袋价格差异的不适,依托塑料袋出售商品的商家也同样有强烈的不适和焦灼感:塑料袋价格差异收益事小,由此造成的顾客流失事大。另据《长江商报》近日报道,中国塑料袋协会塑料再生专业委员会副会长董金狮表示,在不久的将来,全国6万家塑料袋生产企业预计有一半将关门———相信塑料袋生产厂家的不适和焦灼感也会存在。

    那么,如何消除公众在“限塑令”初期的不适感呢?一方面,就“限塑令”本身而言,有关部门要清醒地认识到“限塑令”的局限,比如“限塑令”引发“花店、饭店限不限”“连卷袋算不算”“谁来保证实施效果”“塑料袋价格谁来定”“限塑后拿啥装垃圾”五大问题。所以我们期望,商务部正在制订的《商品零售场所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能全面地解决这些问题,规范的规范之,规定的规定之,消除公众的不适感。

    另一方面,挂靠在“限塑令”上的“环保教育”成本,其实是民生成本——“限塑令”之外,环保意志深植人心,需要商家的责任担当,需要公众积极响应,更需要相关部门巧妙设计,相关环保教育的积极作为,规范、鼓励商家,潜移默化、悉心引导公众。

    比如,相关部门可以出台优惠政策,鼓励塑料袋生产厂家,积极生产可降解塑料袋及其替代品。比如,相关部门可以给予优惠政策,鼓励塑料袋使用商家与消费者之间形成良性互动关系:超市提供废弃纸箱、剪刀和胶带,鼓励消费者自己包装商品;自主携带购物袋的顾客,可以获得超市的积分,通过积分换取奖品……

    在“限塑令”施行的过程中,我们期望相关部门能用更多的积极作为带动商家和消费者养成稳固的环保责任担当习惯。短期看,“限塑令”施行初期的不适感会很快得到消除;长期看,“限塑令”必能在施行过程中达到预期目标——挂靠在“限塑令”上的“环保教育”,也必将深植人心。

(李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