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  坛--思想大解放 促进大发展
推进“城中村”新农村建设的思考

◎梁爱梅

    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提出,“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事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大局,必须始终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要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长效机制,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这为我们各级党委、政府和干部群众做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指明了方向。但如何在“城中村”中有效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还是个有待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认真思考并加以解决的课题。

南宁市“城中村”发展现状

    随着南宁市城市化建设进程的加快发展,城区范围不断扩大,部分周边农村被圈入城区范围,成为“城中村”。据材料显示,目前南宁市快速环道内的“村庄”有61个,农业人口11.5597万人,总用地面积10864公顷。其中快速环道内以及与快速环道接壤的“城中村”有53个,住户27652户。2004年12月,南宁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推进“城中村”综合改革的意见》,并在各城区开展试点,要求有计划、有步骤、有秩序地推进全市“城中村”改革工作。此项政策措施的出台,旨在改变“城中村”城乡分割的二元管理体制,实现“四个转变”目标(即:由农村管理体制向城市管理体制的转变,由农村村民向城市市民的转变,由农村集体土地向城市国有土地的转变,由农村村庄向城市社区的转变),将“城中村”建设成为运作有序、设施完善、治安良好、环境宜人的现代文明社区,使“城中村”居民的生活质量得到明显提高。

“城中村”新农村建设存在的问题

  1.土地利用粗放,土地资产流失。由于“城中村”缺乏统一的规划和管理,造成土地利用率和产出率低下,房屋建筑占地面积大,建筑风格与城市规划不够衔接,土地利用十分粗放。同时,“城中村”的土地区位条件相对优越,土地的产权又属于村集体所有,这样,优越的区位条件和相对比城市低廉的土地价格,使“城中村”中不规范的房地产二级市场特别活跃,导致由于规划和基础设施改善而使土地升值的部分国有土地资产的流失。此外,随着城镇建设规模的不断扩展,“城中村”耕地被征用速度和规模加大, 原本就少地的“城中村”变为了“失地村”。

  2.管理体制不顺,管理难度较大。“城中村”已经被城市社区所包围,而“城中村”是一种特殊类型的社区,它既像城市又像农村,既不是城市又不是农村。从管理体制上看,城市社区的管理体制与农村社区的管理体制有较大的区别,它们在“城中村”形成矛盾和冲突,有时又会出现管理上的“真空”,出现城市管理部门管不到,街道、村、镇管理又不力的现象。

  3.人口构成多元,社会治安堪忧。“城中村”的人口构成复杂,并不是以前所认为的城乡二元结构。据调查,“城中村”的人口主要由以下几个方面构成:首先是当地的原有“村民”(部分村民已转为城市户口);其次是租用“城中村”村民住宅的城区市民; 第三是来自外地、职业构成十分复杂的外来人口。

  4.公共设施缺乏,环境问题严重。由于大量外来人口的入住,小企业的开办,使“城中村”给水、排水、道路、交通、电力、邮电通讯等基础设施严重不足,超负荷运转,导致污水横溢、垃圾乱倒、蚊蝇丛生,空气质量较差。缺乏统一规划的凌乱建筑,形成不了统一连续的街景立面,视觉环境很差,城市形象低下;此外,由于村内道路既狭窄又杂乱无章,容易引发交通事故。

  5.村民素质较低,就业问题严峻。由于“城中村”村民和外来人口素质普遍不高,缺乏一定的文化和专业知识技能,加上以出租房屋等手段获取收益比较容易,“城中村”人就业高不成低不就,容易造成失业现象,影响村民的发展和整个社会文化素质的提高。

“城中村”新农村建设的建议和对策

  1.要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切实转变工作思路。按照“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长效机制,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要求,把推进城市化建设与新农村建设紧密结合起来,统筹城乡发展布局,突破城乡二元结构难点,探索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支持政策,加快“城中村”改造与新农村建设及城市化发展步伐,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构建城乡和谐社会。

  2.要创新“城中村”新农村建设与改造开发的机制和方式。坚持在实践中积极探索“政府主导、社会主动、农民主力”全力建设新农村的新机制,为减轻政府和农民群众的压力,引入更多的社会力量和市场机制参与新农村建设。通过创新企业与乡村的合作方式,让农民群众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以国家征用预留土地和规划生产生活用地的集体土地使用权入股,以符合城市建设发展规划、高效利用土地资源为前提,以解决农民长远生存需要、提高农民的幸福指数、最大限度获得城市文明辐射为最终目的,整村推进“城中村”新农村建设与改造开发。通过企农合作,统一规划建设民居与商用结合的楼房,既解决农民新居问题,又促进农村第三产业发展,缓解农民失地失业矛盾;通过以政府为主,企业参与、村民配合,按照城市统一规划进行道路、供水、供电、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通过引入城市小区和生活小区管理机制,逐步过渡为城市小区管理,实现管理民主、乡风文明,构建城乡社会文明、社会和谐的样板。

  3.要创新政府支持政策。一要支持各地从当地实际出发,采取封闭式试点方式,探索社会力量包村合作、单项合作、市场化运作、整村推进新农村建设和整村推进城镇化建设的多种途径。二要支持开发商与农民合作,探索以土地入股参与新农村建设的生产生活、基础设施、公益设施项目建设。三要完善社会力量参与新农村建设的土地征用、税收等各项优惠政策,健全社会工商企业、财团等社会力量参与新农村建设的保障措施。四要打破城乡二元体制障碍,取消限制农民转化为城市市民的城乡分割的户籍制度,进一步完善农民非农就业的政府支持政策和保障措施。

(南宁市妇联派驻兴宁区鸡村新农村建设指导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