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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林县开展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宏观管理职能统一到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把具体经营职能归到上林县振林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此项改革是将县乡级党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占有和使用的国有房屋、土地、铺面等国有资产以及相关经济实体分期移交振林公司统一管理、营运。为了切实抓好这项工作,县政府组织召开领导小组会议,成立国有资产管理运营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由县财政局牵头组织,对全县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开展清查核实,要求把国有资产全部移交给振林公司,移交分三批进行。县纪检监察机关安排专门人员对这项工作进行全面监督监察,目前各有关单位正在抓紧填写国有资产移交审批表,预计明年6月底可全面完成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工作。
(覃桂南 蓝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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