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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月起城镇低保家庭可获临时燃料价格补贴

    本报讯(记者李雁通讯员凌万)记者昨日从市民政局获悉,针对近段时间以来我市燃料价格上涨较快的情况,我市将从10月至燃料价格恢复至正常水平止,给全市城市低保对象发放临时燃料价格补贴。

    近段时间以来我市燃料价格上涨较快,对城市低收入群体生活影响较大,特别是对城镇低保家庭的影响更为突出。为解决燃料价格上涨对城市低保家庭造成的生活影响,确保其生活水平不降低,我市决定,从10月起,凡我市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对象,在按现行规定享受正常低保待遇的同时,每人每月增发10元的临时燃料价格补贴,所需经费市区由市财政和城区财政按原来确定的比例分担,各县由县财政从城市低保专项经费中列支。各县区在每月发放城市低保对象救济补助资金的同时,连同临时燃料价格补贴一并发放。我市要求,各县区财政、民政部门要立即组织发放,尽快将临时燃料价格补贴发放到城市低保对象手中,并在10月15日前将发放情况报告市财政局、市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