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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黄滢)为切实做好国庆黄金周、党的十七大及“两会一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市政府定于9月20日至10月12日,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第三季度安全生产大检查和督查。
此次检查的重点领域是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物品、道路交通、水上交通、人员聚集场所消防、建筑施工、特种设备、旅游安全、食品卫生等。除了以上重点领域,电力、供水、燃气、文化、教育等行业和系统,也要从各自工作实际出发,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根据时间安排,9月20日至25日,全市生产经营单位组织开展自检、自查、自纠,各行业管理部门组织专项检查;9月25日至30日,各县(区)、开发区在本辖区范围内开展督查和抽查;10月1日至10日,各县区、开发区,各有关部门根据节日期间实际工作需要,对重点部位和场所开展检查、抽查,并对前期安全生产检查发现问题和隐患的整治情况进行复查;10月10日至12日,市政府督查组开展督查。督查由各级政府领导带队,指定部门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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