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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田艳
通讯员甘秋棠)记者昨日从市妇联获悉,南宁市妇联被国家人事部、全国妇联授予“全国先进妇联组织”荣誉称号。
近年来,市妇联在改善妇女生存环境,引进项目和资金、帮助女性创业、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得到了自治区、全国妇联的充分肯定。近年来,我市在城乡妇女群众中开展科技致富培训、“巾帼示范村”创建活动,通过小额信贷、蚕娘兴业、转移妇女就业,帮助城乡妇女脱贫致富,使推进城乡妇女发展工作有了新突破。通过开展评选“五好文明家庭、学习型家庭、廉洁家庭、美德之家、致富之家、双合格家庭、禁毒好家庭和好婆婆、好媳妇”活动,进一步拓展妇女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以家庭和谐促进社会的和谐,使妇女在参与构建和谐社会中发挥重要作用。对我市城乡妇女权益和流动、留守儿童生存发展问题进行了调研,完善了社会化维权网络,建立了四级妇女儿童维权服务站人民陪审员制度,资助特困女大学生完成学业,帮助失学女童返校读书,为女干部成长搭建平台,建立了全市各类优秀妇女人才信息库,定期推荐优秀女干部,为组织部门提供人才信息资源,使妇女儿童发展环境得到进一步优化。开展家庭教育理论研讨、格言征集活动,编印《家庭教育论文集》《家庭教育格言手册》,举办家教巡回报告会,开展关爱留守、流动儿童活动,为特困儿童捐款捐物,不断提高家庭教育工作水平,进一步推进我市妇女儿童事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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