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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增强中外交流和友谊,全面展示外国友人的精神风貌,树立我市对外开放的新形象,为构建和谐南宁、建设区域性国际城市和广西“首善之区”营造良好氛围,现定于2007年7月—9月举办2007南宁市外国友人才艺比赛。
本次活动由南宁市人民政府、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共同主办,中共南宁市委外宣办、南宁市外事办公室、南宁电视台共同承办。
一、活动时间:2007年7月—9月
二、参加对象范围:热爱中国文化、母语非汉语,具备基本汉语会话能力,特别是具有一定才艺的外籍人士,年龄不限(未满18周岁的外籍人士参加需经过监护人许可)。
三、才艺展示要求:
1.才艺展示形式不限,歌曲、舞蹈、曲艺、相声、小品、武术、书法、绘画、魔术、杂技均可。
2.才艺展示语言不限,中外文节目均可。
3.比赛形式及单个节目展示人数不限,单独表演和集体节目均可。
四、奖励办法和奖项设置:
比赛分初赛和决赛两个阶段。初赛后将评选出的15—18个节目参加9月23日晚举办的“2007月圆南宁国际狂欢夜”外国友人才艺决赛晚会,晚会将通过南宁电视台在全市范围内播出。凡获得该场晚会演出资格的节目(集体或个人)均可获得奖励。
此次比赛将设置15—18个单项奖以及3个优秀组织奖。获奖选手将给予一定的奖励。
五、参加办法:
1.填写报名表,并将报名表交到活动组委会(传真或邮件亦可)。
2.选择所要参加初赛的场次,并按时抵达选拔点参加选拔。
3.参加选拔赛所需的服装、道具由选手个人自备。
4.报名电话:0771—5655488,5889205,传真:0771—5656161,5889209,网址:http://wsb.nanning.gov.cn/(可登录网站下载报名表格),邮箱:nnwsb@yahoo.com.cn。
5.报名截止时间:2007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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