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了市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关于规划建设环卫专用车辆停车场的议案》(第2号)和《关于提请划拨环卫用地的议案》(第74号)及市人大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关于对两个议案的审议结果报告。会议决定将该议案作为代表建议交市人民政府重点办理。市人民政府要加强环卫基础设施建设,解决环卫专用车辆停车场问题,做好我市垃圾中转站和公厕的规划,把选点和建设落到实处。市人民政府要将办理情况书面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并答复提出议案的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