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了市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关于加快推进江南堤路园工程农村回建安置工作的议案》(第11号)和市人大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关于对该议案的审议结果报告。会议决定,市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堤路园工程农村回建安置工作,加强对回建工作的领导,及时协调解决回建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回建工作落到实处。市人民政府执行本决定的情况要书面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