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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委、市政府向全市下发了《南宁市关于进一步做好资助贫困家庭子女上学工作的意见》,要求我市各级党委、政府要站在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高度,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领导的重要批示精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把解决好贫困子女上学难问题作为希望工程、民心工程,坚持不懈地抓下去,决不能让一个学生因贫困而失学。
贫困家庭子女上学难问题是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做好资助贫困家庭子女上学工作是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民族的振兴、国家的富强,更是各级党委和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自治区党委书记刘奇葆近日在给去年受到资助的贫困学生回信时,要求全区各级党委、政府继续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建立健全贫困生扶助长效工作机制,一抓到底,帮助各个阶段在校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并号召全社会向贫困家庭学生伸出援助之手,从根本上解决这个问题。
据悉,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政策,采取多种扶贫济困助学方式,从2003年起连续4年将“扶助3000名家庭贫困的大中小学生就学”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由市财政拨专款扶助家庭贫困的大中小学生,有效地解决了我市贫困家庭学生就学难的问题。今年,我市继续将“资助贫困家庭子女上学工作”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并加大对考上大学的贫困子女的资助力度,资助5000名贫困家庭大中小学生就学,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原则,各级党委、政府主抓,各有关部门明确责任,充分发挥行政职能和行业优势,形成资助合力,并在全市范围内大张旗鼓地推进“绝不能让一个学生因贫困而失学”爱心助学活动,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向贫困生伸出援助之手,形成齐心协力、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千方百计确保每个贫困家庭学生顺利就学。
《意见》还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及各部门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心和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在落实好国家、自治区和我市扶助贫困生相关政策,解决贫困家庭上学难的问题上积极转变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能,完善资助工作体系,落实财政专项资助资金,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规程,扎实有效地开展工作。同时,要对各县(区)党委、政府开展各项准备工作、专项经费落实、组织实施以及帮助贫困家庭学生上学等方面加强督促检查,建立工作情况报告制度、督察制度和问责制度。并抓好各环节的工作衔接,做好各种助学项目的实施,不断拓展延伸工作覆盖面,逐步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让资助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切实保证我市贫困生在有效机制保障下不因贫困被拒之学校门外,不因贫困无法顺利完成学业,推进我市教育事业和谐健康发展。
(刘慧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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