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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是科技兴国的基础,加大教育经费投入是教育事业顺利发展的有力保障。多年来,市委、市政府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围绕制度建设、资金投入、师资建设等方面积极努力开展工作,市财政不断加大教育投入,本着“再穷也不能穷教育,再苦也不能苦孩子”的施政理念,为孩子们撑起了一片晴天。
加大投入夯实基础
近年来,南宁市就已经把支持教育发展作为财政的支出重点,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大幅度增加对教育事业的投入。首先在财政投入上的制度建设上,采取了保证教育优先的策略。在制定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时,优先考虑教育事业发展;在安排年度财政预算时,优先保证教育经费投入;在制定年度基本建设计划时,优先考虑学校建设布局、学校用地和保证学校的基本建设。在资金投入上,市委、市政府始终强调必要的教育投入是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地位的一个关键,充分发挥政府投入主渠道作用,使全市教育经费实现连续增长。
2004年到2006年三年全市预算内义务教育段拨款为115975.8万元、144586.6万元、182977.8万元,实现了连年递增,按可比口径分别比上年增长了16.6%、24.67%、26.55%。而与之相比较,2004年至2006年全市地方经常性财政收入分别为525493万元、612650万元、733144万元,分别比上年增长13.26%、11.37%、19.67%。这一对比结果可以看出,连续三年内,我市同年预算内义务教育段拨款的增长比例,均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比例,完全确保了国家实现预算内教育经费拨款的增长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的要求,保障更多的财政资金流向教育事业,实现教育法要求的第一个增长。
同样在2004年到2006年,全市每个学生平均的预算内教育事业费拨款情况,小学生从1055.24元增长到1691.5元,初中生由1099.53元增长到了1687.94元,实现了教育法要求的第二个增长。
还是在2004年到2006年,全市义务教育段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补助标准,小学由每生72.48元增长到了240.09元,初中生由113.12元增长到了333.01元,同样是逐年增长。而我市教师工资也完全实现了全部纳入财政工资统发中心统一发放,从而根本上确保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和实现逐年增长,实现了教育法要求的第三个增长。
“三个增长”的确保,为我市义务教育发展夯实了牢固的基础。教育经费的快速增长,更是为我市教育事业改革与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财力保障,实现了教育事业的跨越式发展。
为农村孩子的美好明天
对于一个生活在城市里,家庭经济宽裕的孩子来说,每天背着书包上学、放学是再平常不过的事情。但是,对于农村相当一部分困难家庭的孩子而言,上学却曾经是他们饱含眼泪的渴望。而如今,随着我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经费保障机制的逐步建立,助学惠及面的不断拓宽,一个个怀着读书梦的农村孩子又回到了课堂。
我市从实际出发,制定并下发了《南宁市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和补助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公用经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使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顺利实施,我市农村地区的孩子充分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关怀,切实减轻了农民负担。
从2006年春季学期起,我市对全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全部免除学杂费及补助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公用经费。2006年全市有69.57万名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生享受了免杂费政策,国家、自治区共补助免除学杂费和提高公用经费保障水平资金12041.39万元(春季学期6009.3万元,秋季学期6032.09万元),2006年妥善安排回流学生1.73万人。我市财政部门及时拨付免学杂费资金和公用经费补助资金12041.34万元,确保中小学开学后的正常运转。其中免学杂费支出11218.25万元,公用经费补助82309万元。全市139340名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学生还获得了免费提供的教科书。
2007年春季学期,全市共有69.26万名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享受国家免学杂费政策,占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生人数的80.17%,国家、自治区补助的免除学杂费和提高公用经费保障水平资金为6015.76万元。同时,全市有13.93万名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学生享受了免费提供教科书政策,市本级财政对其中6.25万名贫困寄宿生补助生活费261.50万元,有效地避免了因生活困难而交不起杂费的学生辍学。此外,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也已基本建立。2006年国家和自治区共下达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资金4674万元,逐步建立起了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
确保教育平衡发展
一直以来,南宁市高度重视义务教育的发展,从本市实际出发,制定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目标和实施方案,特别是在落实“两免一补”政策、辅助贫困学生就学等方面积极开展工作,全市上下形成了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积极工作、充分协商、协调行动、共同实施的工作机制,为南宁市教育的均衡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我市制定并下发了《南宁市义务教育贫困家庭寄宿制学生生活费补助工作实施方案》,根据实施方案,市财政补助寄宿制贫困生生活费工作分3年逐步落实到位,到2007年,补助贫困家庭寄宿制学生生活费达到每人每年100元。2005年和2006年此项工作累计落实资金710万元,62500名农村义务教育贫困家庭寄宿生得到生活费资助。此外,从2003年开始将扶助家庭贫困学生入学工作列入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财政部门将这一项工作当作实践“三个代表”的具体行动抓实抓好。每年筹措208万元扶助家庭贫困的3000名大中小学生就读,2003年至2006年累计拨款832万元,共资助贫困大中小学生13500名(2006年扶助4500名),其中资助义务教育段的学生约占80%。资助标准为小学生每人400元,初中生每人700元,高中生每人800元,新录取大学生每人2000元。2007年我市加大扶助贫困生力度,资助总额达445万元,将资助4000名中小学生和1000名新录取的大学新生入学就读。同时,各学校开辟入学“绿色通道”,为残疾儿童、军烈属子女等困难群体减免学习费用。在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社会各界的关心下,我市义务教育正持续健康发展。
本报记者吴军 通讯员杨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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