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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蒙岚
通讯员 饶右江 谢林伶)为进一步动员全市法院积极开展“创新年”活动,研究和部署“创新年”活动的工作措施,把全国全区政法工作会议和全国全区法院院长会议精神落到实处;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以及3月9日参加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广西代表团审议时所作重要指示精神,转变领导干部作风,3月29日至30日,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举办了为期两天的全市法院系统领导干部“创新年”活动和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培训班。中院党组成员、中层干部和各基层法院领导班子成员共127人参加了培训。市委常委、纪委书记秦敬德,广西区党校公共管理教研部陶建平教授到会并分别就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艺术等问题进行了教育和授课。
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莫建芳代表中院党组作了《坚持创新、发挥职能、促进和谐,为构建开放和谐南宁提供司法保障》的动员讲话和《切实转变领导干部作风,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的报告,并传达了全国“两会”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参加广西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
莫建芳在培训班上对开展“创新年”活动和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效能建设进行了再动员、再部署。她要求全市法院要深入贯彻全国、全区政法工作会议和全国、全区法院院长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和谐为目标的人民司法政绩观,紧紧围绕把南宁建设成为区域性国际城市的工作大局,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把“创新年”活动作为总抓手,以促进司法公正为重点,以化解矛盾纠纷为主线,以创建和谐法院为目标,努力开创思想政治建设、司法能力建设、社会管理能力建设和办公信息化建设“四个新局面”;着力抓好和谐法院建设、人才队伍建设和法院文化建设“三个基础建设”,为建设开放、富裕、文明、和谐新广西,为首府南宁的改革、发展、稳定提供公正权威的司法保障。
在活动中,市中级人民法院还和基层法院及中院各部门签订了2007年综合目标管理责任状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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