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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南宁市第十二 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48号代表议案的决定 (2007年3月23日南宁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南宁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了市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关于尽快选定南宁市垃圾填埋场新址的议案》(第48号)和市人大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关于对该议案的审议结果报告。会议决定同意市人大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的审议结果报告,市人民政府要尽快确定新垃圾处理场的垃圾处理方式,确保新垃圾处理场的选址工作顺利进行,并将办理结果及时报告市人大常委会。
【新闻来源:南宁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