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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南宁市第十二 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20号代表议案的决定 (2007年3月23日南宁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南宁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了市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关于要求制定〈南宁市农贸市场管理条例〉的议案》(第20号)和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该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会议决定,将南宁市农贸市场管理立法列为常委员2007年的立法调研项目。会议要求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抓紧对该立法项目进行立法调研,并将调研结果及时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新闻来源:南宁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