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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对“城乡清洁工程”执行不力的干部进行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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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昨日,南宁市对在实施“城乡清洁工程”工作中执行不力的干部进行问责。

    1月20日下午,自治区党委刘奇葆书记在南宁市检查“城乡清洁工程”过程中,指出要切实把“城乡清洁工程”开展成市民的民心工程、企业的信心工程、城市的管理工程、发展的环境工程和干部的作风工程。同时肯定了南宁市迅速行动,成立机构,加强领导,健全举报制度,严格责任追究,抓住重点,突破难点,狠抓治理,全市治理“五乱”、实施“城乡清洁工程”走在了全区前列,市区整齐、清洁的文明程度得到较大提高,受到群众的欢迎、拥护和支持,并对东葛路延长线七一总渠葛塘巷段约400米地段存在的脏乱差现象提出了严肃的批评。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指示,根据《南宁市实施“城乡清洁工程”问责暂行办法》,南宁市迅速组成了调查小组,连夜对南宁市七一总渠葛塘巷段存在的“脏乱差”现象进行了问责调查。

    市委、市政府根据调查小组的问责调查意见,依据《南宁市实施“城乡清洁工程”问责暂行办法》,对相关的责任单位责任人进行了问责,其中,青秀区委书记黄润斌、青秀区区长黄丽娟调离原工作岗位,另行安排工作;青秀区分管“城乡清洁工程”的常务副区长刘代青被免职;市政管理局局长张建辉、市政管理局副局长刘正华、市政工程管理处主任蒋早希、青秀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祁明进行诫勉谈话;负责联系青秀区的市环卫处副主任马齐佳被通报批评;其他有关责任人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青秀区和市政管理局进行问责处理。此外,责成青秀区委和政府、市政管理局就发生七一总渠葛塘巷“脏乱差”现象向市委和市政府作出深刻的书面检查。

【新闻来源:南宁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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