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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自治区党委刘奇葆书记对我市“城乡清洁工程”工作作出重要批示,对我市在“城乡清洁工程”工作中所采取的措施和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同时指出,开展“城乡清洁工程”,对市民来讲是民心工程,对企业来讲是信心工程,对城市来讲是管理工程,对发展来讲是环境工程,对干部来讲是作风工程。我们一定要从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改进各级领导干部工作作风、推进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建设“广西首善之区”和区域性国际城市的战略高度来进一步提高认识,强化责任,专项治理,把“城乡清洁工程”深入持久有效开展下去。
当前,我市要在前一阶段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责任,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使工作覆盖全市,不留死角。各部门要发挥职能,形成合力,专项治理,务求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近期,我市工商部门将进一步加大治理“广告乱贴”专项行动力度,整治内容包括我市主、次干道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擅自张贴、悬挂在临街建(构)筑物立面门檐以下(包括墙体、柱体、橱窗玻璃内外及其他立面物件)的各类违法广告以及其他存在安全隐患、影响观瞻、缺损漏破影响市容市貌的张贴物。对不接受教育、不进行清理整改的经营户,要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同时,工商部门还将继续积极配合、协助城区政府、市政等有关部门开展工作,形成整治合力,保证工作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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