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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杨乐 通讯员韦文清)昨日,在武鸣召开的国家级生态示范区考核验收反馈会上,国家级生态示范区考核验收组宣布,我市武鸣、上林、马山及隆安四县通过了国家生态示范区考核验收组的验收。至此,我市已有4个县成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为将来我市创建生态城市、构建和谐南宁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5日至27日,由国家环保总局生态司副司长朱广庆带领的国家级生态示范区考核验收组一行先后来到隆安县、马山县、上林县及武鸣县,对这四个县的国家级生态示范创建工作进行了考核验收。验收组成员对各县的创建情况进行了逐一了解,逐项审核了各县创建工作的基本条件和创建指标的完成情况,实地考察了各县生态示范点,并进行了公众随机问卷调查。
国家环保总局考核验收组经过现场考核验收,认为武鸣县创建工作的各项指标达到了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建设二类地区的验收标准,其他三县创建工作的各项指标达到了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建设三类地区的验收标准,同意通过对四县的考核验收。我市有关部门表示,下一步将继续按照《南宁市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建设规划》的要求,继续做好生态示范区创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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