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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为确保贫困的孕产妇在发生危及生命的并发症或合并症时,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救治,不因贫困而放弃生命,降低我市孕产妇的死亡率,市委市政府把“为城乡贫困危重孕产妇提供免费救治”列为2006年为民办实事的项目,由市卫生部门对市、县区夫妻为低保人员、伤残人员或人均月收入100元以下人员的城乡孕产妇,从怀孕至产后42天内,实施免费救助。
为保证项目工作的顺利实施,各级政府切实加强领导,层层落实,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明确各自职责。市财政部门投入60万元,各城区(开发区)配套34.5万元,确保救助资金到位。市卫生局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以农村为重点,调整和利用现有医疗卫生资源,强化城乡妇幼保健三级网络的管理,成立督查小组对实施工作定期进行检查指导,对孕产妇实施全程跟踪管理,对高危孕产妇实行发现一例,报告一例,转诊一例、救治一例。同时,督查小组深入基层,了解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协调和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并根据项目管理的要求,组织相关技术和管理的培训。并在坚持以人为本、人性化服务原则的基础上,大力开展妇幼保健知识的宣传教育,让母婴安全的科普知识深入城乡社区,做到家喻户晓。此外,与各医院紧密合作,在县、区成立危重孕产妇抢救中心,采取多学科协作方式,积极对高危孕产妇进行抢救。
由于各部门密切配合,工作落实到位,我市的孕产期保健服务质量得到提高,孕产妇的死亡率大大降低。1至10月,全市共抢救高危孕产妇132人,抢救成功113人,贫困救助24人;累计全市孕产妇死亡19人,比去年同期减少10人。
这一政策的实施,不仅让众多贫困高危孕产妇的生命安全得到了保障,还全面提高了我市妇女的健康水平。2006年5月,邕宁区那楼镇屯了村雁塔坡怀有身孕的周雪英,因患病到医院住院治疗,经诊断为前置胎盘、失血性休克、重度贫血等危重症,严重威胁孕妇及胎儿的生命,急需施行手术抢救。但医疗费用需近7.6万元,而周雪英贫困的家庭东拼西凑才筹集了6600元。为了保障患者的人身安全,不因贫困而放弃生命,邕宁区卫生局在了解情况后,主动为患者协调落实了“为城乡贫困危重孕产妇提供免费救助”这一为民办实事项目的项目资金3.5万元,同时,医院也积极配合,全力抢救患者。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周雪英在6月初已痊愈出院。
党和政府为民办实事这一政策的落实,真正缓解了农民因病至贫、因病返贫问题,给广大贫困家庭送去了温暖,带来了实惠。
见习记者卢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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