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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获命名广西“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示范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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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邓艳霞  通讯员陈佳璐)昨日下午,自治区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共青团广西区委联合在区党委礼堂举行广西“为了明天——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示范城市”命名大会,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局长赵波接过自治区授予南宁市的“为了明天——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示范城市”的命名牌匾。

    自2004年实施“为了明天——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程”以来,全区各地纷纷结合实际扎实开展、深入推进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在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中,南宁市紧紧围绕创建全国“为了明天工程示范城市”的目标,创新工作载体,完善工作制度,整合社会力量,优化社会环境,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网络,探索和建立青少年事务管理机制、青少年信息调查机制、青少年事务协调处理机制和青少年跟踪帮教机制,青少年违法犯罪率明显下降,取得了良好成效,为社会稳定、经济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作为树立典型、鼓励先进,深入推进全区“为了明天工程示范城市、县(区)”创建工作的一项手段,广西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广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共青团广西区委决定命名南宁市为广西“为了明天——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示范城市”。

    今后,南宁市将继续深化、探索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新办法、新经验,坚持一般预防和特殊预防相结合,加强教育和引导,强化对重点群体的管理和服务,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工作,以创建“未成年人零犯罪社区”和“为了明天工程示范市、县(区)”为抓手,进一步提高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水平,努力向全国“为了明天工程示范城市”目标迈进。

【新闻来源:南宁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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