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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为广西农村卫生机构安排244个国债卫生项目
南宁20个项目列入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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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罗琼)昨日,2006年全区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启动会议在南宁市召开。记者从会议上获悉,今年国家为我区农村卫生机构安排了244个国债卫生项目,南宁市有20个改建、扩建项目在此范围内。

    据悉,农村三级(县、乡、村)卫生服务网和农村卫生队伍的建设,使我区农村卫生事业有了长足发展。目前,全区实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县(市、区)已达到40个,参加合作医疗的人数为1213.77万人,广受农民欢迎。但是房屋破旧、设备短缺、服务能力低下的农村医疗卫生机构,将遏制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作用的充分发挥。为此,国家连续3年投入较多的国债资金用于农村医疗卫生机构建设。

    今年国家发改委、卫生部下达我区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国债)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资金16083万元(国债资金12280万元,地方配套3803万元),安排项目个数244个,其中乡镇卫生院215个、县医院12个、县中医院4个、县妇幼保健院13个。据了解,其中,我市隆安县、邕宁区、青秀区、良庆区、兴宁区、江南区共有20个中医院、妇幼保健院、中心卫生院等改建、扩建项目在此范围内。

    据介绍,本次项目不能用于建职工住宅,建设将以满足基本医疗卫生需求为重点,乡镇卫生院着重加强产科、住院、门诊建设。项目从昨日正式启动,到2007年11月30日,215个乡镇卫生院项目要求全部完工;县卫生机构项目由于建设工程量较大,要求在2008年6月30日前竣工验收。

【新闻来源:南宁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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