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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市试鸣人民防空警报的通告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增强全体市民的国防观念和防空意识,经研究,定于2006年8月30日上午10时30分至10时45分,在全市试鸣人民防空警报。届时市民可正常工作和生活,不必疏散隐蔽。
防空警报分为:预先警报、空袭警报、解除警报三种。
一、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三遍为一个周期,时间三分钟。
二、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十五遍为一个周期,时间三分钟。
三、解除警报:连续长鸣三分钟。
特此通告
南宁市人民政府 中国人民解放军广西南宁警备区 2006年8月23日
【新闻来源:南宁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