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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见习记者李静)南宁市的中小学生8月28日将迎来新的学期,为了做好今年秋季新学期的开学工作,市教育局发出通知,要求严格规范中小学校收费制度,做好农村孤儿、进城务工子女、“留守儿童”以及特殊教育学生的入学工作。
通知指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全部免除杂费后,除收取代收的课本费、作业本费和寄宿生的住宿费外,不得再向学生收取其他任何费用。作业本费按原“一费制”规定的标准收取。严禁学校通过任何方式强迫学生在学校就餐并收取伙食费。除以上规定的费用外,学校其他各项代收费一律取消。一律不准教辅材料销售部门和其他商业服务机构进入校园推销教辅材料和其他商品。严格禁止任何部门、学校、教师以提高教学质量为由,向学生推销或变相推销教辅材料和其他学习用品。同时取消各种服务性收费项目。
此外,市教育局还要求各县区教育局要严格规范学校办学秩序,严禁收费办班、补课。学校不得举办或参与举办向学生收费的各种提高班、补习班、竞赛班等,所有规定的教学内容必须纳入正常课堂教学之中。暂时未实行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中小学校,要严格执行现行“一费制”收费办法,不准擅自设立收费项目和提高收费标准。凡是违反上述禁止学校乱收费纪律规定的,一律追究教育主管部门负责人和学校校长的行政责任。
另据悉,教育局还针对农民工子女的入学问题特别规定,对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要做到收费与当地学生一视同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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