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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贯彻落实刘奇葆书记重要批示
我市采取多项措施扶助贫困学生
●把扶助贫困生这一为民办实事项目抓紧抓好抓落实  ●进一步建立健全贫困生扶助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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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学在即,贫困家庭学生上学难问题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8月16日,自治区党委书记刘奇葆在反映都安贫困生上大学难问题的有关材料上作了重要批示。他强调,各级党委和政府要严格执行国家扶助贫困生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建立和健全贫困生扶助长效机制,帮助各阶段在校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特别要采取相应措施,保证考取大学的贫困生顺利入学,绝不能让一个学生因贫困而失学,充分体现党和政府对贫困生的关怀。

    对此,自治区党委常委、市委书记马飚高度重视,要求南宁市教育局等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刘奇葆书记就贫困生上学难问题作出的重要批示,将我市“扶助3000名家庭贫困的大中小学生就学”这一为民办实事项目抓紧抓好抓落实,并切实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建立健全我市贫困生扶助长效机制,以确保我市考取大学的贫困生顺利入学,绝不能让一个学生因贫困而失学。

系列措施助贫困生完成学业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对贫困家庭学生上学难问题给予了高度重视,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帮助各阶段在校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其中一项引人关注的措施就是今年市委市政府又将“扶助3000名家庭贫困的大中小学生就学”列入20件为民办实事项目之一,这是市委市政府连续4年将该项目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这一项目的内容就是由南宁市财政拨出专款扶助家庭贫困的大中小学生,4年来全市每年坚持按计划资助小学生1200名,每生400元;初中生1300名,每生700元;高中生300名,每生800元;大学生200名,每生2000元。

    南宁市教育局分管该项工作的陈中亮介绍说,今年的项目正在按计划顺利进行中,8月初,由市教育局、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等部门工作人员组成的工作组就已经分赴各县区,完成了对3000名家庭贫困学生分配指标落实情况的检查,目前,市财政从地方教育附加费安排的208万元专项经费已经拨到市教育基金会的账户。市教育基金会将于8月22日、23日把经费拨给县区教育局和直属学校。月底,马山县白山镇造华村那我屯,已获得中山大学录取通知书的贫困学生覃玉凤等200名贫困大学生以及2800名中小学生就可以分别领取到属于自己的那笔助学金了。

    据悉,几年来,“扶助3000名家庭贫困的大中小学生就学”这一为民办实事项目,共计安排了834万元的专项经费用于帮助12000多名家庭贫困大中小学生就学。

    除此之外,我市近年来采取多种扶贫济困助学机制。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学生实行“两免一补”和全部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政策。据统计,2005年我市共有13.9万名学生享受了“两免一补”政策,中央、自治区、市、县四级政府共投入经费2824.6万元。2006年春季学期开始,国家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实行免杂费政策,我市农村共有69.57万人享受了免杂费政策,国家、自治区共补助资金6009.3万元,同时,家庭贫困的学生还可以继续享受政府给予的“免教科书费和内宿生生活补助”政策;二是我市各中小学校积极采取各种措施扶助生活困难家庭子女就学活动。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减免学杂费等形式的照顾。据统计,2006年春季学期全市中小学共为29829名残疾学生、军烈属子女、家庭贫困的学生减免学习费用达701.3万元,其中给生活困难学生28120人减免学习费用694.2万元,照顾残疾儿童入学809人,减免学习费用4.2万元,照顾军烈属子女入学900人,减免学习费用约2.9万元。这些政策的实施,有效解决了我市贫困家庭学生就学难的问题。

进一步建立健全贫困生扶助长效机制

    “刘奇葆书记在批示中指出,‘解决好贫困家庭学生上学问题,事关下一代成长,事关群众切身利益。’无数寒门子弟,在困境中顽强拼搏、奋力求知,不但改变了自身的命运,也深刻影响着中华民族的现在与未来,影响着广西、南宁的现在与未来。刘奇葆书记的批示给我们下一步扶助贫困生就学工作提出了更具体明确的要求,我们将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严格执行国家扶助贫困生的有关规定,认真贯彻落实好刘奇葆书记就贫困生上学难问题作出的重要批示精神,采取切实可行措施,加大帮助贫困学生就学的力度,确保做到按刘奇葆书记要求的‘绝不能让一个学生因贫困而失学’。”南宁市教育局局长夏建军表示。

    夏建军说,我们要严格执行国家扶助贫困生的有关规定,从实际出发,进一步建立和健全贫困生扶助长效机制,帮助各阶段在校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特别是对考取大学的贫困生,要采取相应措施,保证他们顺利入学。今后,我们将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进一步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体制改革,加大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生“两免一补”工作的实施力度;二是继续做好扶助贫困生就学专项项目,确保助学资金主渠道的畅通;三是逐步建立助学网络,建立经常性助学活动联席机构;四是规范资助行为,加强助学资金管理,优先资助因家庭经济困难而面临失学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五是大力营造全社会开展经常性助学活动的良好氛围。此外,我们也希望各学校能够从实际出发,采取有效措施,争取为贫困学生就学提供相应的帮助。

本报记者陈湘萍

【新闻来源:南宁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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