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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邓艳霞
实习生 王志鹏)7月28日,广西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公布了“广西青年文明号先锋行动”监督促进活动交叉大检查的结果,受检查的南宁市42个创建集体中24个获表扬,无一被摘牌。
5月下旬至7月上旬,自治区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组织各成员单位,分别对全区14个市、18个行业(系统)、306个自治区级以上青年文明号集体进行突击检查。这是我区开展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12年来,抽查数量最多、涉及面最广的一次全区性交叉大检查。检查组通过听取汇报、实地考察、检查档案、访问群众等形式,对抽查的创建集体进行了严格的检查,并根据各检查组对所抽查的创建集体的考核评分、考核建议以及综合各行业(系统)开展创建活动的实际情况,决定对考核优秀的南宁市公安局巡警支队110警务大队等161个创建集体予以通报表扬;对创建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的钦州港经济开发区办证中心等118个自治区级青年文明号创建集体予以限期整改;对不符合青年文明号标准的广西三月花大酒店客房部等18个自治区级青年文明号集体予以摘牌;对于创建集体自然条件已不符创建要求的桂林市城建开发总公司建筑分公司等9个自治区级青年文明号集体予以消号。由于创建氛围总体浓厚,行业特色突出,青年队伍素质明显提高,创建活动丰富多彩、效果显著,南宁市的创建单位普遍得到了检查组的赞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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