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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盗版百日行动”昨日启动
经营盗版音像制品将被重罚或吊销证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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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 邓艳霞  实习生 李恺兰)昨日上午,“反盗版百日行动”启动仪式在南宁举行,标志着为期100天的集中打击盗版音像和计算机软件制品行动将在全区范围内全面展开。自治区党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沈北海,自治区副主席吴恒出席了启动仪式。

    从7月15日至10月25日,“反盗版百日行动”将重点整治从事盗版制品经营活动的音像、计算机软件制品集中经营场所及批发、零售、出租、放映单位,取缔销售盗版音像和计算机软件制品的无证照经营者及游商、地摊,深挖制售盗版制品的非法印刷、复制、仓储窝点,查处参与音像、计算机软件盗版活动的出版单位和印刷、复制企业,查办重大案件,严惩从事盗版活动的不法分子,以净化音像和计算机软件市场。

    据了解,在“反盗版百日行动”中的8月16日至10月15日集中整治阶段,各地有关行政部门将开展执法检查,依法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并严厉处罚各种贩卖盗版音像和计算机软件制品的行为。其中,对一次性经营盗版音像制品不足100张的经营单位,没收违法音像制品和违法所得,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对一次性经营盗版音像制品100张以上或者两次因经营盗版音像制品受到行政处罚的经营单位,由有关部门吊销其经营许可证或营业执照。

【新闻来源:南宁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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