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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区地税局实行“阳光定税”
为营造公平合理、竞争有序、和谐健康的经营氛围,遵循“依法治税,共建小康社会”的方针政策,兴宁区地税局通过实地核查、科学测算、合议评定的方式和程序对个体工商户实行“定期定额”征收税款。
黄志业 摄
【新闻来源:南宁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