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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飚在武鸣县城厢镇六联村民办公助水利渠道硬化工程建设工地与施工农民亲切交谈。本报记者刘复摄
本报讯(记者刘复)昨日,市委、市政府在武鸣县召开全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试点工作现场会,深入学习贯彻全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试点工作动员大会精神,参观武鸣县新农村建设现场,对我市新农村建设试点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自治区党委常委、市委书记马飚在会上强调,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突出重点,突破难点,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扎实推进新农村建设试点工作,确保试点工作取得良好开局,确保全市新农村建设取得实实在在成效。
市领导马飚、张发良、封家骧、谢寿堂、刘进忠、黄家仁、胡建华、谢泽宇、赖贵寿、邓其新、唐济武、肖莺子、臧国平、张国环,市检察院检察长朱名胜,全市各县区领导及财政、发改委、农业、水利、交通、卫生、教育、监察等部门负责人出席会议。
自治区水利厅厅长文明,自治区交通厅副厅长田金贵,自治区人口和计生委纪检组组长李广,自治区农业厅助理巡视员韦仕鹏,以及文化、发改委、教育、卫生、广播电视、体育、林业等中直、区直有关部委办厅局单位领导参加会议。
现场会由市委常委、副市长黄家仁主持。
当日上午,与会人员先后来到武鸣县新农村建设现场——双桥镇平稳村通村道路施工工地、城厢镇六联村民办公助水利渠道硬化工程建设工地及该镇五海村5队养殖小区进行了参观,观看了《武鸣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剪影》专题片,对武鸣县发展农业产业、兴修水利设施和农村公路建设等新农村建设推进情况进行现场考察。
马飚在现场会讲话中说,长期以来,中直、区直各部委办厅局对南宁市的各项工作给予了大力支持、帮助,对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试点工作非常关心,在人力、物力、资金、规划和技术等各方面给予了大力支持和指导,对此我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马飚指出,搞好社会主义新农村试点工作,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全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试点工作动员大会的要求和部署上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党中央在深刻分析当前国际国内局势、全面把握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阶段性特征的基础上提出的重大历史任务,是新时期加强“三农”工作、更好地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战略举措。根据中央精神,自治区党委、政府决定在我市武鸣县和原邕宁县辖区连片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试点工作,探索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有效途径。2月27日,自治区召开全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试点工作动员大会,对试点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拉开了广西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帷幕。在武鸣县和原邕宁县辖区进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试点,是自治区以点带面推进全区新农村建设的需要,是自治区对南宁市工作的高度信任和大力支持,同时也是南宁市统筹城乡协调发展的大好机遇。搞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试点工作,不仅关系到我市农村经济发展、农民富裕和社会和谐,也关系到全区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大局,这是对我们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的重大考验。因此,全市各级党委和政府一定要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进一步提高认识,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的精神上来,统一到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重大决策上来,切实增强开展新农村建设试点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积极配合自治区抓好试点工作,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坚决完成自治区党委、政府交给的光荣而艰巨的任务,不辜负自治区对南宁市的期望。
马飚要求,突出重点,突破难点,确保新农村建设试点工作取得良好开局。新农村建设是关系全局的战略举措,是一项需要长期奋斗的重大历史任务,因此必须要谋划好发展思路,采取切实可行措施,全力推进。按照自治区部署,利用两年时间在武鸣县和原邕宁县辖区进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试点,时间紧、任务重,要切实把握好试点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原则要求。
马飚强调,一要正确把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试点工作的指导思想。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自治区党委八届六次全会和中央、自治区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以“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为目标,以经济发展、农民增收为中心,以基础设施建设为突破口,以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为保障,科学规划,统筹安排,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试点工作。
二要把握好五项原则。一是政府引导,农民主体。试点县区、乡镇政府要积极引导,整合资源,创造条件,动员农民自愿参与,发挥主体作用。二是科学规划,合理安排。要充分尊重客观规律和农民群众的意愿,科学编制试点建设综合规划及专项规划。根据发展可能制定阶段性目标,扎实开展各项工作,有步骤地推进新农村建设。三是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根据试点村屯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发展可能,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设方案,着重在现有基础上按照建设要求开展综合治理,一村一策,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以当地农民群众最易于接受的方式开展工作,形成各具特色的发展模式。四是基础先行,务求实效。要从改善农村最迫切需要解决的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入手,集中力量搞好道路、水利、能源、教育、医疗卫生等基础设施建设和村容整治,促进基础产业发展、基本生活保障改善和农民基本素质提高。五是先易后难,循序渐进。要找准突破口,从基础条件较好、干部群众积极性较高的地方入手,从群众迫切需要解决的而又比较容易见成效的项目入手,从资金筹措比较容易到位的项目入手,集中力量予以支持,达到阶段目标后,逐步扩大,全面推进。
三要突出抓好“五基”建设。即:农村基础产业发展,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民基本素质提高,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基层民主政治完善。要把农村产业发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作为新农村建设的落脚点,同时抓好新农村建设规划和交通、水利、生态能源、教育、卫生、文化等基础设施建设。要集中力量,抓好一项,见效一项,让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真正体会到新农村建设带来的变化,从中得到实惠。各县区也要从实际出发,选准突破口,找准切入点,力争取得实在成效。
四要处理好六个关系。一是处理好政府引导与农民主体的关系。通过政府组织发动、资金投入,引导和调动农民发展生产、建设家园的积极性。二是要处理好全面推进与突出重点的关系。通过试点引路,以点连线,以线连片,整体推进。三是要处理好阶段性与长期性的关系,从实际出发,以确保农民得益受惠为原则,制定阶段性目标,稳步推进,避免急于求成、一哄而上。四是要处理好试点示范和面上推广的关系,除了自治区确定的我市一县五区试点,其他各县区也要根据实际开展试点。五是要处理好特事特办与按规矩办事的关系,各级各部门要把工作效率体现在有利于推进试点的工作中,以务实的作风推进新农村建设,对试点建设的相关事项,要做到特事特办、特事快办,尤其是在项目审批、用地审批、资金拨付等方面,要简化程序,提高效率。同时必须注意遵守相关制度,按规矩办事,防止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的滋生。六是处理好南宁市及其各县区与中直、区直机关的关系。要在中直和区直机关的组织协调、指导、帮助支持下开展工作,要主动汇报,及时得到中直、区直机关的指导和支持。
五要在试点工作中一定要抓住发动群众这个关键。要动员群众、发动群众、依靠群众来建设新农村。组织发动群众,既是试点工作的重点,又是难点。要因势利导,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群众、发动群众、教育群众,使新农村建设的意义、目标、任务、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要密切党群、干群关系,认真倾听群众意见,尊重群众意愿,依靠群众的力量;新闻媒体要开辟专题、专栏,及时宣传各县区各部门各乡镇新农村建设的好思路、好经验、好典型,在全市上下形成人人关心新农村建设,广大农民投身新农村建设,社会各方支持和参与新农村建设的浓厚氛围。
六要在试点工作中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整合一切社会资源,形成合力,统筹推进。要整合政策资源,认真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各项支农、惠农政策及我市推动新农村建设的各项扶持政策,尤其要落实农村桥路建设、义务教育、合作医疗、技能培训等涉及农民自身利益的政策措施;要整合建设资金,用于新农村的建设,各县区也要相应安排配套资金予以保障,有关部门在制订工作计划、安排建设项目时,要向农村倾斜,对新农村建设的重点项目要优先规划、优先立项、优先实施,要根据新农村建设规划精心编制项目积极向上争取扶持资金,按照“经营村屯”的理念,引导社会资金投入新农村建设;各县区各部门要从实际出发,勇于创新、善于探索、敢于突破体制性和政策性障碍,研究一切有利于新农村建设的办法措施,尤其要探索促进土地流转、落实集中居住建房用地的新办法;要通过一事一议等民主议事方式,动员和组织农民积极投身农村公共事业建设,对直接受益的公共设施投工投劳,推进新农村建设。
马飚强调,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新农村建设试点工作提供强有力的保障。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试点,对试点县区农业是一次难得的发展机遇,对试点县区农村是一场重大的社会变革,对试点县区农民是一种美好的时代福音。我们要按照党中央和国务院、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市委和市政府的部署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强化保障,确保试点工作取得成功,扎实推进新农村建设,造福农民。一要加强领导。推进新农村建设试点工作关键在领导,责任也在领导。我们要牢固树立亲民爱民为民的思想,把农业作为我们的“生存产业”,把农民作为我们的“衣食父母”,把农村作为我们的“共同家园”,带着强烈的感情和责任感,做好新农村建设各项工作。做到领导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资金到位、督查到位。要结合第三批先进性教育活动,以县区乡镇换届为契机,进一步配齐配强工作班子,建立长效机制,加强基层干部队伍建设,全面提升农村基层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二要落实责任。按照区、市、县区、乡镇、村的分工,建立逐级负责的工作机制。市新农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要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协调落实全市新农村建设的重大问题。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已经明确市直各部门在新农村建设中的责任和任务,各部门要根据职能分工明确责任,统筹运作。各县区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和工作的主动性,采用项目管理的办法推进新农村建设,把各项工作任务细化为每一个项目,逐个落实到位。各村(居)是新农村建设的具体实施主体,要积极参与新农村建设的各项具体工作。要建立市领导新农村建设联系点制度和市直各部门结对共建制度,帮助解决新农村建设中的有关问题。今后还要适时召开新农村建设现场推进会,总结经验,推广典型。要建立新农村建设目标考核机制,列入各县区各部门年度效能考核的重要内容。三要严格督查。市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坚持对各县区各部门开展工作情况、包村单位结对帮建情况、职能部门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督查,随时掌握试点工作相关情况,及时总结、推广试点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研究解决发展、发现的新问题,对工作抓得紧、成效明显的给予通报表扬,对工作不到位、进展慢、成效不明显的责令限期整改,给予通报批评。
自治区水利厅厅长文明和自治区交通厅副厅长田金贵在会上作了讲话,并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试点工作特别是新农村建设中的水利设施建设和农村公路建设工作提出要求。他们在讲话中认为,南宁市委、政府和武鸣县委、政府在贯彻实施自治区关于社会主义新农村试点工作中,组织领导有力,效果良好,目前建设的成果正在初步显现。他们表示,作为水利和交通主管部门,一定要按照自治区部署和要求,在资金、技术等各方面给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试点工作大力支持,使自治区新农村建设试点工作任务如期完成。
武鸣县县委书记苏绍荣代表武鸣县在会上作了发言,表示要严格按照自治区和南宁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扎实推进并保证圆满完成新农村建设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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