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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王年红)为推动我市基础教育的改革发展,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市委市政府决定建立县区党政主要领导干部教育工作督导考核制度。督导考核工作会议昨日下午在市政府一号楼召开,会议传达了国家和自治区的有关文件精神。市领导封家骧、杨宏博、郑军健出席了会议。
据悉,督导考核每年一次,考核对象是各县区党政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考核结果将作为党政主要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市委、市政府对连续两年督导考核优秀的县区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进行表彰奖励;督导考核不合格的当年党政主要领导和分管教育领导不能评优;对连续两年不合格的给予黄牌警告;连续三年不合格的,建议有关部门在公务员考核中评为不称职等级。
县区党政领导是否确保教育优先发展、教育经费投入及管理、办学条件、教师队伍建设、教育管理、教育改革与发展六大方面的内容成为考核的重点。部分考核内容实行一票否决制,碰到以下四条“高压线”的,其考核结果只能定为“不合格”:即“以县为主”的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没有完全落实到位;截留、平调、克扣和挪用教育经费;教师工资发生新的拖欠;没有按照规定将农村税费改革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65%以上用于农村中小学教育。
市委副书记、南宁市县区党政主要领导干部教育工作督导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封家骧在会上指出,督导考核工作是推动县区政府依法履行教育管理职能的重要举措,对促进我市教育的协调发展、均衡发展、内涵发展,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都有重要意义,各级各部门强化责任,把握好程序和方法,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实、抓好。今后,我市要紧紧抓住教育工作督导考核的契机,加快教育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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