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说南宁
透视南宁旧婚俗

◎本报记者 张冠年   

    婚姻乃人生之大事,在婚姻自由的当今,各式各样别出心裁的婚嫁礼仪新意迭出,让人耳目一新。而旧社会里的南宁,婚嫁习俗虽与他处略有区别,但作为封建社会的产物又是大同小异的——仪式繁琐冗长,礼教甚多,掺杂着浓重的封建迷信色彩。从旧时南宁婚礼习俗,我们可以了解当时当地文明教化的程度和社会状况。

父母之命 媒妁之言

    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是中国封建社会婚姻的一大特征,南宁旧时婚姻亦大多如此。

    家住江南区亭子村,今年77岁的李家才老人回忆起自己当年的婚礼,仍觉得啼笑皆非:“直到结婚那天,我才知道我的媳妇长什么样……”老人说,尽管他与老伴的感情很好,也算得上相伴终老了,可他仍厌恶当年封建礼教对爱情婚姻的束缚,羡慕当今青年的恋爱婚姻自由。“那时候,青年男女都没有经过恋爱便结婚,没有所谓的‘感情基础’,结婚那天第一次见到自己的伴侣是常有的事……”
李家才老人说,旧社会的南宁居民,男的长至十七八岁,女的长至十五六岁,家长便托媒为之筹划婚事了,媒人介绍,父母做主,青年男女无需也不允许婚前接触。如违背父母之命,则被视为不孝、无义。“当时的婚姻,最讲究的是门当户对,就如南宁俗语所说‘木门对木门,竹门对竹门’。其次考虑男女双方年龄是否相近,最后才关注才貌。”

    除了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约束男女双方的还有一系列婚嫁习俗、礼教例规。

    现年79岁的杨玉洁阿婆是土生土长的南宁人,一生以牵红线为业,深谙旧社会南宁的婚嫁习俗:“过去,男女双方谈婚事要先‘对八字’,即把双方的生辰八字交予算命先生推算,看是否相克。”杨阿婆说,如果双方八字相克,即使门第、才貌再合适,也得告吹。杨阿婆说,算生辰八字,主要是看女方是否有“克夫”之相,在封建夫权制度之下,只有“克夫”之妻,而无“克妇”之夫,这正是男尊女卑的体现。

槟榔提亲 夜间哭嫁

    算过生辰八字后,结亲两家便开始行礼。古代婚嫁有三书六礼之说,三书即聘书(定亲之书)、礼书(礼物清单)及迎亲书(迎娶新娘之书),六礼乃纳采(提亲)、问名(夹八字)、纳吉(过文定)、纳征(过大礼)、请期(择日)及亲迎(迎亲)。但杨阿婆说,上世纪初,南宁人的婚礼一般只行三礼,即纳采、纳征、迎亲三礼,而且极富本地特色,如送槟榔、通书帖提亲等。

    杨阿婆回忆,过去南宁人试探别人的女儿是否有婚配,就问:“你家姑娘吃槟榔没有?”若回答是否定的,就可托媒说亲。而定亲之礼,或是银两,或是物件,或两者兼有,丰俭由人。“听老人们讲,上世纪初南宁一般人家的聘金是二十至三十元龙银。那时城里人一般不强索聘金,但很看重聘礼,聘礼以猪、羊、酒等物为主。后由于社会动荡,聘金聘礼便合而为一,南宁人管这叫‘干折’。当时,一般平民百姓很难负担得起聘金聘礼,便借债结婚,有的人生了孩子后,结婚所欠的债务仍未还清。”

    那时的订婚仪式也简单,由男方写“敬求台允”四字的小帖及庚谱各一,内写求婚男子年庚及“天长地久”四字,并备槟榔数斤,有钱人家还送戒指一对,由媒人送往女家。女家则复以“谨遵台命”四字之帖及庚谱,内写女子年庚及“山盟海誓”四字,并备果品饼食及小鸡一对,茶叶米一担,回敬男家,便算是订婚了。而双方互敬的帖子,俗称“龙凤帖”。

    订婚后,男方便择定结婚日期,由媒人通知女家。杨阿婆说,在婚期前一个月或二十天左右,男方备办猪肉、羊肉等礼物及庚谱红帖,送至女家。“一般情况下,红帖上都会写着‘催妆铺床’及迎亲日期,并搭以一块红绸,放枣子、花生、莲子。女方接到礼物后,则将年糕、粽子、糖片等物,并一块绿绸及名帖、启书、庚谱等送回男方家,这就是‘送聘’。”

    “送聘当天,男女两家都会摆席宴请亲朋好友,南宁人俗称‘吃送日子酒’。”杨阿婆说,送聘后距迎亲的前一两天,男家要预备白面粉、红绳、面条等物,送往女家,这个礼节叫“催妆”。催妆后,男家即请两位“好命”(即父母子女健在、婚姻和睦的妇女)来安床,并抱小孩在新床上互相嬉戏,争夺那撒下的红枣、花生、瓜子,以祝新婚夫妇早生贵子,白头到老。

    迎亲时,男方要行“过礼”,即把备好的生猪、生羊、糖果、花烛等礼物及礼目帖放入木制“食格”,使人抬上,再由头髻插万寿菊花及柏树叶的媒人送往女家。女家收了彩礼后,亦将妆奁由媒人带回男家,并由“好命”搬入洞房陈设。

    “时下迎接新娘都是在白天进行,但在旧社会,南宁人接新娘多在夜间。”杨阿婆说,接新娘时,若新郎亲自迎亲,叫做“亲迎”;若用妇人代表前往,则称为“接嫁娘”。迎亲时,男方备花轿、客轿各一顶,迎亲队伍提灯笼、打铜锣、奏鼓乐、吹唢呐、燃炮引路,媒人先乘客轿至女家,新郎则穿长马褂、戴礼帽、手执一红缎花,坐花轿随至女家,后献金花、挂大红,再返家。新娘子梳髻、穿红衣、红裙、戴红花、盖红巾后乘花轿至男家。“那时候,新娘上花轿前都要‘哭嫁’,即对着自己的父母痛哭,以示感激父母的养育之恩及不忍离家的惜别之情。”

撑伞撒米 回门认亲

    新娘花轿到时,男家即奏乐鸣炮,燃红烛,由“好命”扶新娘出轿。新娘一出轿,“好命”随即打开系有红绸的布伞挡住新娘,并撒以谷米或铜钱。关于撑伞撒米的习俗,杨阿婆说这也是有来头的。

    南宁传说,周公与桃花仙子斗法,周公输了,很不服气,便预谋在桃花仙子出嫁时用法术变一只大公鸡在她的花轿顶上,待仙子一出轿,公鸡便前去叮她,好让仙子出丑。岂知桃花仙子早有所料,吩咐男方在她出轿时以布伞遮挡,同时撒以谷物,引公鸡去叮啄,周公便无法得逞。这样,新娘子出轿撑布伞、撒谷物的习俗便沿袭了下来。

    新娘出轿后便由“好命”扶至厅前与新郎并立,向天地、祖先、父母行跪拜礼拜堂。接着,新郎、新娘入洞房行合卺之礼,人们便开始闹洞房,以各种方式来捉弄新婚夫妇。杨阿婆解释,闹洞房主要因为旧时男女双方在婚前没有什么接触,一下成了夫妻,彼此十分陌生。闹洞房可以改变尴尬气氛,使新人消除生涩之感。

    南宁婚俗,新人婚后第三朝,新郎要准备烧猪、全羊、果饼等礼物,送新娘回家小住,这便是“三朝回门”。三朝姑父回门,女家要设宴款待,新郎要礼拜新娘家长辈,长辈则给新郎红包,叫“改口利是”。

福家“阿姐” 贫家童养媳

    旧社会除了明媒正娶的婚姻外,还有纳妾、童养媳、指腹为婚等特殊婚姻。杨阿婆说,旧社会南宁富有人家,三妻四妾很平常,为妾者多属贫家女。贫苦人家为求生存,只要有钱人家出一笔费用,便将自家女儿给人纳为妾,另外也有富人家的丫鬟升充为妾的。

    “当时的妾没有法律地位,也没有继承权,除非男方娶妾是为了求后,妾之生子方能继承男家财产。”杨阿婆说,在旧社会为妾者非但没有法律地位,在社会上亦不为人尊重,南宁人多称之为“阿姐”。

    解放前,南宁城西北的一些地方,还有“不落夫家”的婚嫁习俗,即儿子十岁以下即正式成婚,但婚后“小媳妇”回娘家居住,直至成年后才落夫家。同时,一些贫苦人家为了避免儿女长大后无钱婚娶,便先收养童养媳,待小女孩长大成人后,便让儿子与之成婚,“这种习俗在城内比较少见,乡下不少地方都有。”

    也有指腹为婚的,如一些挚友亲朋,双方眷属都怀了孕,两家人便指腹为婚,以示亲上加亲,如双方生下的小孩为同性,则结义金兰,如为异性,则结为夫妻。这种婚姻多出于门第相当且又交情甚好的家庭,或因政治、经济上的利益而结亲家。这种婚姻,如同赌运,以孩子一生的幸福押在父母辈交情的赌注之上,有很大的盲目性,此风在上世纪初已不多见。

    南宁婚姻旧习,多属封建时代产物,一些习俗荒诞无稽,但纵观其间变化,又反应了时代的变迁,是社会发展的一个透视镜。


上世纪40年代南宁市民的西式婚礼。 (资料图片)


现代的复古婚礼。 (资料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