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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策划 林爵栋
图/文
刘丕展
王宗骏
缠足,南宁人俗称“扎细脚”,也谓“三寸金莲”。现代人,尤其是年轻人,可能对之一知半解,甚至一无所知。殊知,缠足是旧社会封建伦理观念强加于广大妇女,令她们身心蒙受摧残的一种可怕、可憎、可耻、可辱的陋习。从古至解放前夕,缠足之风风靡全国,南宁亦然。据解放后第一部《邕宁县志》记载,清代,在宣化县县城南宁,不少官家豪富的妻女追求所谓“三寸金莲七寸腰”的时尚,在幼年时使用长布缠足。也有不少北方“细脚”妇女因社会变迁,生活变动,不远万里来到南宁。如今仍生活在南宁的细脚老太已稀少难寻,她们是南宁缠足时代终结的见证人。
“细脚”老人
艰难人生
在白沙大道南宁供电局生活区一套宽敞明亮的住房里,笔者见到了82岁的北方小脚老太盛淑芳。盛老太一口纯正的山东口音,行走缓慢。她是在1958年带着6个儿女跟随调到广西水电局的丈夫从山东来广西的,先后在宾阳县黎塘镇、横县校椅镇等地工作,最后落户南宁供电局。
正颐养天年的盛老太对现在的生活十分满足:“我衣食无忧,儿女和孙辈都十分孝敬,每年过生日,他们都赶来为我祝寿,街坊邻居对我也关照……”然而,说起早年缠脚的经历,老人心有余悸。
“真遭罪啊,长长的裹脚布把脚掌包得严严实实,密不透风。晚上痛得睡不着,还发高烧。一个多星期才能解开裹脚布洗一洗,一打开裹脚布,里面都是脓脓血血,脚掌肉都发臭了。包了几年脚,脚趾骨都断了!”缠足后走路极不方便,何况还要帮地主干活,老人感叹:“要不是共产党解救得早,我这小脚女人的日子还不知如何艰难呢!”
在衡阳西路2号广西一建公司生活区里,82岁的小脚老太李桃枝正拄着拐杖散步,身板看上去还十分硬朗。和盛老太一样,李老太也是随着当建筑工人的丈夫,于1958年迁到南宁居住的。李老太同样对缠足恶习深恶痛绝,她回忆,6岁时缠足,大人先把她的脚掌捏紧,再用七尺长的白棉布缠上。“缠好后,还要穿上特做的布袜子,才能穿上鞋。刚缠足的几个月,经常发烧,脚痛了也不敢哭,眼泪只能往心里流。几天才能解开用暖水洗一次脚,擦干后再抹上明矾,让脚干燥。”穷人家的孩子要帮家里干活,除了水田不能下,其他农活李桃枝哪样都没落下,颠着小脚挑担、纺纱织布……1938年,李桃枝13岁,日本兵来了,“为了逃难方便,我解开了裹脚布,此后就再没缠上,但7年的缠足痛苦我是终身难忘。”
解放后,李桃枝和当时的许多妇女一样,满怀建设新社会、新生活的热忱,加入了劳动大军。尽管脚早已变了形,但她仍坚持做着各种体力活,“我不愿在家里吃闲饭,只要是工作,我什么都干,当过广西一建公司的仓库保管员、装卸工、运输工……”
上世纪50年代就生活在南宁的黄淑明老太是广西贺县(今贺州市)人。这位出生于清末富裕之家的老人从6岁就开始缠足,之后一直走路蹒跚,她曾抱怨道:“缠足后,感觉整个世界的地面都不平了!”老人家在上世纪90年代初去世,但缠足带来的身心损伤影响其终身。
这三位老人,是中国缠足妇女的一个缩影。但她们又是不幸中的幸运者,更多缠足妇女命运更为惨痛。如康熙五十三年(1714)九月八日,沙街(今解放路)被火焚千余家,1919年邕江水面艇筏失火,殃及附近船只及岸上三元阁街民房屋几十间,都有缠足妇女因行走不快而活活被烧死,故旧南宁有“火烧沙街娘出阁”的话流传。再如1939年11月,南宁沦陷,细脚女人“走日本”(南宁白话,意为逃日本兵之难),大都因缠足逃跑不及,遭受到日军禽兽的蹂躏和杀戮,其惨状难以描述。
两粤莲风 全国之冠
我国缠足始于何时,众说纷纭,莫衷一是。相传,南唐后主李煜,让其能歌善舞的宫嫔窅娘,以丝帛缠足起舞,众人称绝,谓有“回旋凌云”之姿。北宋时,教坊乐籍之中,始有女子仿起缠足,渐渐影响民间。到南宋,虽偏安一隅,但统治者照样“歌舞升平”,缠足之俗继续蔓延,由舞蹈要求异化为女子审美的一条标准,仿效之风渐盛。“凌波步小月三寸,倾国貌娇花一团”,人们竟以缠足女为“美女”。《听雨丝话》一书所说,妇女脚大是要遭人讥笑、岐视的。据盛淑芳和李桃枝老人的追忆,她们的母亲也曾亲历裹脚之苦,但折服于社会守旧势力的淫威,又违心地将缠足的苦难延续给女儿。缠足时先好言相诱,到强行逼使,如狼似虎,鞭苔相加,后又语温意挚,教授纳鞋绣面,真是矛盾之极。“母以为耻,夫以为辱,甚至亲串里巷,传为笑谈,女子低颜,自觉形秽。”缠足畸形美、病态美观念到明、清时代,特别是晚清已成为全社会的女性美观念,深入到穷乡僻壤,成为一种社会性的病态。清光绪年间余知趣在《缠脚图说》中说:“中国各省妇女缠脚,广东为最小,四川次之;湖南、湖北、山东、山西又次之;江南全地惟江北则著名小脚。”署名为“报癖”的莲迷在《东莲新语》中说广东、广西“两粤莲风,缠则二寸,务期小无可小,不缠则赤极大脚。该地金莲之小为全国之冠,长度一般不盈三寸。”可见缠足陋习之烈。20世纪前夕,即使在风气已经相当洋化的上海滩,“三寸金莲”照旧大行其道。1907年,南宁正式开为商埠,广东和北方商贾之妻女有不少缠足者,她们随夫到南宁生活,加上原先本地的缠足妇女,缠足妇女不少。
社会革流 难除恶习
缠足之风愈演愈烈,为了制造一双所谓金莲,真是殚思竭虑,手段及其残忍。更有甚者足小可以立于碟中,成为不能行走移步的”抱小姐”。这种缠足损伤妇女身心健康,造成社会负面影响,已被一些有识之士认识到,所以历史上时有反对之举。
据《万历野获编》载,在明代宫中,“凡被选之女,一登籍入内,即解去足纨,别作宫样。盖取便御前奔趋,无颠厥之患。”这是有关妇女“放脚”的记载,但也仅为“便御前奔趋”,更好供统治者使唤而已。
历史上第一个禁止缠足的皇帝是康熙。康熙三年(1664),他下令“若有违法裹足者,其父母有官者,交吏、兵二部议处;兵民交付刑部,责四十板,流徙;其家长不行稽查,枷一个月,责四十板。”“放脚”之风蔚然一时,但在封建守旧势力的顽抗下,康熙七年被礼部奏罢,裹足之风又蔓延开来。
清改良派代表康有为对缠足深恶痛绝,斥为“折骨伤筋,害人生理,谬俗流传”,不但不为自己的女儿缠足,而且立志改革禁止之。他成立了“不缠足会”,将禁缠足当作变法维新运动中的一项政治措施来施行。得到光绪皇帝的恩准诏示,开了全国禁缠足运动的新风。
太平天国也曾经颁令禁止缠足,可惜随着革命的失败而告终。1900年2月,由台北中医师黄玉階发起组织,成立天然足会,会员有达1690人。辛亥革命的风暴,猛烈地冲击了缠足陋习,1912年3月5日《时报》上,有人描写了革新后的社会潮流说:“……天足兴,纤足灭,放足鞋兴,菱鞋灭……”缠足陋习开始在全国崩溃。直至新中国成立,砸烂旧社会一切反动事物的革命取得胜利,才最终彻底地将缠足陋习及其带给国人的精神枷锁扫荡殆尽。
缠足老人
晚年幸福
解放前,作为南宁政府设置民政科,任务之一便是对风俗习惯进行调查、纠正和改良,对缠足之风也劝阻、制止。旧南宁也曾有北门孤独院收养过一些无依无靠,生活无着的人群,其中缠足妇女也有一些。
南宁解放初期,市政府社会科(后改称民政科),对类似缠足之类的陋习予以改进和取缔。当然,政策针对的是事而不是人,对遭受缠足之苦的妇女并无歧视、刁难之意,而更多的是人性关怀和帮助。1950年,政府对包括缠足妇女在内的无工作无收入、无依靠、无法维持生活的弱势群体,一视同仁给予救济。当年发放救济款达9.20万元,粮食21.68万斤。1951年,市政府设立市生产教育院(今市社会福利院前身),保障老弱病残、鳏寡孤独和失去劳动力的缠足妇女的生活、健康。1956年后在人民公社化运动中,市民政部门大力抓兴办福利厂,组织群众生活自救。投资兴建砖瓦厂、豆腐组、腐皮厂等及大批街道生产小组,也力所能及地安排缠足妇女就业。前文提到的缠足妇女黄淑明老太就参加了设在民生路的“光荣线厂”生产劳动。对无法参加就业生产、生活确实困难的缠足妇女,则予以临时或定期救济。
随着祖国的繁荣富强,思想解放,南宁的缠足妇女更是备受政府和人们的关怀。在福建园小区供电局宿舍,楼上楼下的邻居对盛淑芳这位北方阿婆十分友好,经常帮她做些力所不及的事情,陪腿脚不方便的她聊天、散步。敬老节时,单位领导都到她家里慰问。笔者在采访李桃枝老人时她也再三提到,不光是儿女对我好,邻居也很好相处,她们经常陪我到处聊聊、走走,可亲热了。南宁的缠足老人既无近患,更无远忧,正过着舒心赏目的晚年生活。
一双缠足从历史中走来,踏行在旧南宁的街巷中,踏行在美丽绿城的大道上,从那细小的脚印中,从那蹒跚的步履中,从那悲喜两重天的对比中,人们看到了在历史长河中广大缠足妇女的苦痛与悲酸,以及旧时代的愚昧和残忍;看到了新社会对缠足妇女的无限关爱和呵护,更感受到了新时代的自由幸福多么珍贵。

盛淑芳的幸福晚年。

李桃枝诉说缠足苦痛。

旧社会的缠足妇女。(资料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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