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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日视点--防范域名注册陷阱(二)
守护好网络世界的“门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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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刘伟盛  实习生罗文相 王巧 文/图

    核心提示:对于不合理要求注册域名的行为可以不理会,但域名权利却万万弃之不得。作为访问互联网的“门牌号”,域名日益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更有人称之为“企业网上商标”,从而也催生了域名注册服务。但在互联网络技术发展的同时,也出现了一些棘手的问题,比如抢注域名、出现域名争议等。有的单位因为对域名一知半解而不给予关注,结果不得不通过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授权的域名注册服务机构“赎回”被抢注的域名。有关专家和律师为此建议,域名权也是重要的网络知识产权,基于保护域名权,避免争议和合法利益被侵害,相关单位应向正规域名注册服务机构申请域名注册,提高维护域名权利的意识。

域名权利保护迫在眉睫

域名是网络世界里的“门牌号”

    上网的时候,我们先在网页上的地址栏打上一些字符、代码,然后打回车键,才能打开某一网站浏览,输入的字符、代码就是域名,是方便记忆网站站名的“名片”,并代表不同的行业、地域标识。据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域名注册网的介绍,我国的顶级域名是“×.CN”,CN是后缀,表示该域名是中国在互联网世界的面孔。在此域名之下,又划分出次一级域名:类别域名如“×.AC.CN”(表示该网站是科研机构),“×.COM.CN”(代表工商、金融机构)等;行政区划域名如北京是“.BJ”等。域名具有惟一性,只有注册了域名,才能让别人在浩如烟海的网络世界找到自己。

    为此,公司企业非常重视域名的注册,把域名称为网上“企业商标”,纷纷注册与自己名称一致或相近的域名,把域名当成企业品牌来看待。如同脍炙人口的著名商标,让人过目不忘,一个好记、好看、好听的企业域名意味着企业在公众面前树立起了商标之外的靓丽形象,对企业品牌的打造和推广起到了事半功倍的作用。

域名是企业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A.缺乏域名知识让人忧虑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市内多家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都接到过某些“域名注册服务机构”打来电话或是发来传真,“义务通知”在该机构付费注册,很多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也是从这时候才开始“正视”域名的。南宁图书批发市场的书商叶先生说,类似要求注册域名的电话和传真他也接了不少,这才使他逐步对域名有了一些认识,“原来域名也会被抢注,也是需要保护的”。

    “什么是域名?”“如何利用好域名?”“为什么要保护它?”“域名被盗会带来什么样的后果?”在记者的采访中,很多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负责人对于这些问题都无法回答,不少被访者则认为“域名就是网址”,或直接说“对域名知识不了解”。

    广西信息网络安全协会信息安全工程师冯伟告诉记者,域名是在互联网上建立服务器发布信息,让别人访问到自己的网络字符标识,而且具有惟一性,目前的规则是“谁先注册谁先拥有”,为了避免日后出现争议,最好是选择正规的注册服务机构提出域名注册保护申请。

    B.域名争议导致无谓损失

    由于域名争议引起的诉讼案件已经敲响了警钟。南宁市新闻出版局版权法规科的工作人员说,国内某些域名争议纠纷已经引起法律界的关注,为此还提出域名具有了知识产权的属性,是一种“标识权”,如同产品商标一样,经过注册之后就得到法律保护。

    而据有关媒体的报道,国际某知名网络搜索引擎因其域名“×.COM”被抢注,不得不与对方通过域名争议解决机构进行协商,最后被迫花费百万美元“赎回”域名使用权。后来其改用中国特色非常浓的中文域名名称时,到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授权的域名注册服务机构注册“×.CN”的域名,仅仅花了几百元钱。

    市内一家人才服务机构的域名也因为被抢注,导致浏览该网站的网友不得不从搜索结果中逐个点击,还因此进入了似是而非的网站,上网效率也大大降低,而对被抢注者却无可奈何。记者使用某搜索引擎进行搜索,类似的网页也都是难辨真假。

    而域名被抢注也并不仅仅是金钱的损失,有关专家已经在对域名保护提出自己的见解。广西民族大学从事民事诉讼法研究的学者伍光红说,例如《南宁日报》,如果域名真被抢先注册,并用于其他用途,比如对日报的内容、文章等各方面的版面进行歪曲的编辑或修改,就会存在误导读者的可能。“在这种情况下造成的各种负面影响是非常不利于社会的健康发展,是对社会和广大民众的不负责。”

提高保护域名权意识是关键

    针对抢注域名有法规可循

    在目前实行域名注册服务“先申请先注册”原则的条件下,国内域名抢注现象屡见不鲜,域名抢注甚至形成风潮。据央视经济信息联播6月13日报道,世界杯火爆进行的同时,以各国参赛球星名字命名的CN域名纷纷被国内球迷抢注,而根据此类域名打开网站,却大多是球迷个人的博客。

    那么针对抢注域名是否有政策法规可遵循呢?记者就此咨询了金北斗律师事务所莫远锋律师,他介绍说,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是国内域名管理机构,对于域名管理是有政策法规可遵循的。“《中国互联网络域名管理办法》《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域名注册实施细则》《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域名争议解决办法》等都对相关问题有明确的规定。”莫远锋律师说。记者问:“那么如何认定是否属于恶意抢注和使用域名?”莫远锋律师回答:“可以通过争议解决机构仲裁和法院诉讼进行域名权利的保护。域名权是计算机网络领域的一项权利,对域名权的争议裁决既可以通过国家信息产业部颁布的法规提请仲裁,也可以通过法院诉讼途径来维权。”

    注册域名要走正轨

    据悉,国内域名注册统一由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进行管理,具体注册工作由其通过认证授权的各代理商执行。有关网络专家认为,注册域名将会更好地树立统一网络标志。而从事域名注册服务也需要达到一定标准。

    国家信息产业部颁布并于2004年12月20日实施的《中国互联网络域名管理办法》规定,从事域名服务活动,必须是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和事业法人,且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元,并在国内设有域名注册服务系统等,这为进入域名注册服务行业设立了硬性“门槛”。

    同时,于今年6月8日正式开通使用,专门负责国家机关及事业单位注册网上名称的网站——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域名注册网www.chinagov.cn也详细说明了域名注册的步骤,该网站也是书面受理和审核机关事业单位申请域名注册的权威网站。

    域名权应引起重视

    据莫远锋律师介绍,前几年,就有不少抢注域名的情况出现,因而出于保护自身合法权益,最好是把和单位名称相一致的域名注册下来。同时,他也提出,目前人们对域名权的法规政策应正确理解,认为域名权无法可依是不正确的。莫远锋律师认为,关于域名管理,信息产业部门和司法部门都出台了相关法规,2001年最高人民法院也颁布了《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域名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域名管理具有法律权威性,为了保护合法权利,社会各界都应提高域名权意识。


网络世界里需要关注的现实问题不少。


域名知识产权保护成热点。

【新闻来源:南宁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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