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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日视点--防范域名注册陷阱(一)
一份蹊跷传真背后的消费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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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刘伟盛  实习生罗文相 王巧 文/图

    核心提示:6月20日,本报接到一份来自一家公司的关于域名注册的“争议通知”,声称有人要抢注本报社的域名,如果本报社不向该公司交纳费用注册域名,本报社的域名使用权将被取消。记者对此进行了跟踪采访,发现该“争议通知”漏洞百出。针对多家企事业单位也曾收到过类似的“争议通知”的情况,有关部门和专业人士认为,注册中文域名有利于保护自身权益,但此类带有强迫意味,要求事业单位注册中文域名的市场营销行为存在消费陷阱,应先辨别,以避免损失。

质疑

“争议通知”自身有“争议”

    6月20日,一份加注“急件”字样,名为《ICANN互联网信息中心争议通知》的传真,从福建厦门一家自称是“国家互联网络信息中心授权注册服务机构”的“北京新网—厦门中企联网络服务有限公司”传至本报总编办,声称6月19日“林伟杰先生向该机构提出《南宁日报》(域名使用权,域名优先权,域名知识产权优先注册权的申请”,还称“《南宁日报/NET》等还没有得到域名的受理认证及该单位的保护注册”,“经本注册中心政策合议如果贵单位不进行保护注册的情况下我机构将取缔贵单位在国际互联网上的中文域名使用权”,在其附后的中文域名申请(回执)表“注册费用”一栏则标明“¥5600元/10年/组”。为了弄清事情来龙去脉,记者进行了采访。

    ●发票不规范  “通知”亦笼统

    收到这家厦门公司发来的传真后,记者曾拨打其咨询电话和客服电话进行核实。记者问支付注册费用后是否出具发票,厦门中企联网络服务有限公司的人员回答:“可以,马上传真一份发票样本过去。”在对方发来的发票样本中,“第二联发票联”项目一栏填着手写“中文域名”,然后是“厦门中企联网络服务有限公司发票专用章”,但是并没有函头与发票代码。对方还称“注册费用可以有优惠”。

    在通话中,对方还说:“我们中心开办的国内中文域名注册服务有‘.NET、.COM、.CN’3种,林伟杰已在我机构申请注册《南宁日报》.NET和《南宁日报》.COM的两个国际中文域名,目前正在备案,但《南宁日报》.CN根据国家互联网络信息中心规定属于事业单位中文保护域名,并没有提出申请。”然而记者在“争议通知”中看到,这份传真件中并没有明确指出是哪几种域名要被抢注,而是笼统称“《南宁日报/NET》等还没有得到域名的受理认证及该单位的保护注册”,如果不进行“保护注册”,“我机构将取缔贵单位在国际互联网上的中文域名使用权。”

    ●疑是代理商  投诉未回复该

    “争议通知”函头罗列的三个名称也让人一头雾水,它们是“ICANN互联网信息中心”、“中国国际经济贸易××委员会”、“国家代码域名支持组织”。记者因此于6月23日拨通ICANN互联网信息中心服务电话,把收到“争议通知”的情况介绍过后,对方回答:“北京网联是我中心授权中文域名注册服务机构,厦门中企联网络服务有限公司可能是北京网联的代理商。”记者问:“厦门中企联曾打电话到我报社,并已经发来中文域名‘争议通知’的传真,是否要在他们那里注册中文域名,这有何依据?”对方回答:“注册中文域名是自愿的,打电话或发传真主动联系客户的行为,只是代理商自己的营销行为,本中心是不允许的。”随后,记者表示要投诉北京新网—厦门中企联网络服务有限公司,并把“争议通知”传真过去,要求给予答复。不久,记者第二次打电话到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对方说“已经收到传真”,并承诺26日前回复,但目前记者仍未收到该中心的答复。

    从事民事诉讼法研究的学者伍光红认为,在北京新网—厦门中企联网络服务有限公司给《南宁日报》发出“ICANN互联网络中心争议通知”之前,日报既没有与该公司联系,也没有主动向该公司申请中文域名保护注册,或者办理任何手续。“该公司发来‘争议通知’要日报申请保护注册只是一厢情愿的行为。”

    ●机构有指定“通知”违规则

    记者就此事咨询了广西信息网网络安全协会,据该协会的专家介绍,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是我国域名注册管理机构,主管机关是国家信息产业部和中国科学院。对于机关事业注册中文域名,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曾于6月8日举行新闻发布会,正式开通专门负责国家机关及事业单位注册网上名称的网站——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域名注册网。据悉,全国机关、事业单位名称采取保护性预留措施,同时,为保护单位名称的合法权益,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注册通用网址,统一由指定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域名注册网WWW.chinagov.cn”书面受理和审核。“而‘争议通知’中所称‘林伟杰先生向我机构提出《南宁日报》(域名使用权、域名优先权、域名知识产权)优先注册权的申请’,显然违反了相关‘游戏规则’。”

    而且,这位专家认为,根据2002年12月1日施行的《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域名注册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域名注册申请者应当是依法登记并且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组织。”因而个人是否具备《南宁日报》中文域名申请资格值得商榷。

建议

此类情况可以不予理会

    ●书面通知意在商业目的

    记者拿着“争议通知”到南宁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市新闻出版局和广西新闻网和上级宣传部门网络处进行反映和咨询,他们认为中文域名注册服务机构有义务通知单位进行中文域名注册,保护自身合法权利,这是善意的,但有关公司打着“信息中心”名号,并发来“争议通知”附带申请回执,目的在于获取商业利益,可以不予理会。

    广西新闻网总编助理奉佳说:“如果要办理申请中文域名,也应和获得授权服务资格的北京新网办理,而不是通过其代理商,这是不规范的行为。”

    广西民族大学相思湖网站指导老师于高说:“我们在创建相思湖网站之初,也有类似的函件传过来,说是某网络机构已经为相思湖网站预留一个中文域名,让我们汇过去9000多元,他们帮我们注册域名。他们还表示,如果我们不汇钱过去注册的话,他们将会起诉我们网站。后来,他们给我们打了几个电话,我们一直都不理会他们,之后这事就不了了之。我认为这是一种商业欺诈行为,不必理会!”

    ●涉嫌欺诈可以举报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不少单位也曾接到过类似电话或传真,都是声称某单位域名没有在其“机构”(都是公司)受理认证和保护注册,因而“通知”单位到该机构注册,否则将取缔单位的网络中文域名使用权,而不少事业单位也因此上当,签了“协议”并支付了费用。对此,有关人士建议,如果遇到类似情况,各单位应多加辨别,不要轻易上当。

    曾任某化妆品公司法律顾问的蒋明媚说:“对于这种情况,首先得弄清楚发出‘通知’的是什么机构,它的职能是什么,索费的依据是什么,然后再进行相应处理。”蒋明媚告诉记者,在我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会有很多预留域名,不必把所有的域名都注册,如果轻信某些公司而随意注册,将会花掉许多不必要花的钱。

    至于如何辨别类似信息的真伪,广西信息网络安全协会信息安全工程师冯伟建议,如果有单位接触到类似的信息,首先应根据来函搜索相关网址是否存在,是否在国家信息产业部备案登记,如果涉嫌欺诈可向当地公安网监部门反映举报。


《南宁日报》域名被瞄上。


“争议通知”传真件

【新闻来源:南宁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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