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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杨莉 文/图
核心提示:记者5月中旬随广西交通征费稽查部门沿南宁、贵港、梧州、贺州、桂林一路采访,发现靠近湘、粤两省一带地方的外省籍车辆特别多,这按理也算正常,但细探下去,发现这些开着外省车的司机们大多操着一口纯正的本地方言。征稽人员告诉记者,这些都是“外挂车”,就是广西人在广西境内进行道路运输经营,车辆却挂着外省牌照。而在去年以前,广西是不查外省车牌的车是否已缴养路费的,因此,一些车主就利用这一“空当”长期偷逃交通规费,这股扰乱广西运输市场的“外挂”风已引起有关部门的高度关注。
目击
说本地话的开着外省车
在贺州市境内,来来往往的农用运输车穿梭于通往湖南的207国道上。记者在贺州市西湾收费站停留的半个小时内仔细数了数过站的车辆,一共有十四五辆农用运输车经过,除了一辆车牌为“桂J”以外,其余的皆为“湖南M”等外地车牌。
贺州交通规费稽查所所长钟兆军对记者说:“光看来来往往的车辆,有些人会误以为这是湖南的地界。在贺州跑的农用车一半以上挂湖南车牌,但司机都是贺州人,一开口说的就是当地地道的客家话。”在检查一辆湖南车牌的农用车时,司机用客家话热情地向钟所长打招呼。通过交谈,记者了解到,这位陈姓司机是贺州市八步区沙田镇人,从去年开始他就往来于西湾石场给附近的高速公路工地和铁路工地拉石料。
在稽查现场,记者看到了一份贺州市交通局初步统计的外挂农用运输车登记表,上了“黑名单”的是贺州市8步区700多辆外省牌农用运输车。据透露,整个贺州市大概有1500辆外挂农用车,按一年包缴8个月算,每年仅农用车的养路费流失就达500万元以上。
梧州交通征费稽查处负责人陈志武说:“去年苍梧县交通局负责征收部分的交通规费就达170万元,而下辖三县一区的贺州市在摩托车和农用运输车这块的交通规费才收上70万元,很大的原因就是车辆外挂严重。”
外挂车辆在入外省籍时,大多在那边找个熟人,以熟人的身份入户上牌,但现在有的地方仅用一张车主的暂住证就可以登记入户。更有甚者,竟出现了外省人在广西的车行设点,提供外省车牌入户、缴费“一条龙服务”。5月13日,记者在桂林交通征费稽查处听到这样一件事:该处曾经得到举报,说内蒙古在市内某家车行设了一个点,给到车行买车的车主就地上内蒙牌照,并办理交通规费征收业务。
广西究竟有多少外挂车?每年我区流失多少交通规费?自治区交通厅副厅长田金贵说,由于认定外挂车的调查取证工作比较困难,目前没办法掌握确切的数据。但就记者几日的沿途采访来看,外挂车牌显然已经成风。
调查
“外挂”为的是不缴养路费
据了解,一些车主之所以选择“外挂”,往往是为了不缴养路费。在位于灵川县322国道上的广西五里排交通稽查站,正在开展的广西交通“百日稽查大行动”五里排稽查组组长唐明正告诉记者,他们所查获的一些外挂车辆是长期欠费车,车主从不回原籍地缴费,都是在哪儿被查在哪儿补缴。据了解,一些外挂车从不在原籍地从事道路运输经营,不缴交通规费根本抓不到,因为在去年以前,广西是不查外省车牌的车是否已缴养路费的,车主就利用这种“空当”长期偷逃交通规费。
4月15日,全区交通规费“百日稽查大行动”启动当天,记者在南宁市西乡塘流动稽查点看到一辆被拦停下来的车牌号为“贵E”的载重为20吨的大货车,该车在贵州包缴养路费一年只需缴6个半月,但根据我区对这类车的包缴政策,一年要交10个月。从车主的利益看,省了3个半月,按每月每吨养路费为242元算,车主光在养路费上一年就省了近1.7万元。
也有的征稽部门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想以较为优惠的包缴政策让外挂车“回家”。贺州交通征费稽查所所长钟兆军在检查到一辆湖南车牌的农用运输车时,看到贺州籍司机出示的养路费票据为今年1至5月份的。钟所长就劝司机说:“你已经在湖南交了5个月的养路费了,要是回广西缴费,我们在仍给你每年8个月的包缴政策基础上,再减免一个月,这样你就只要再交2个月的养路费,今年就可以任你在广西跑了。”谁知该司机却说,他在湖南一年只缴6个月养路费……
焦点
缴2吨的养路费拉20吨的货
由于外挂车长期在我区营运,有的根本不过原籍地,没有及时按规定恢复吨位,使“大吨小标”现象突出。前面提到的两辆农用运输车,行驶证核定的吨位分别是1.95吨和2吨,养路费都按2吨缴。但记者注意到它们都镶有几个比一般农用车大的轮胎。据与我们同行的韦司机介绍,一辆安装的是载重为5吨的汽车使用的“9.00-20”型号的轮胎,另一辆装着石料的农用车安装的是载重为10吨的汽车使用的“10.00R20”型号的轮胎。通过目测,韦司机估计,车上装的石料不低于20吨。按我区的养路费标准,2吨的农用车每月缴400元养路费,全年包缴8个月,共3200元。要是按20吨核载,全年所需缴的养路费是现在的10倍!
从4月21日以来,五里排交通稽查站查出的120多台“大吨小标”车均为外省车牌的车。这说明,这些查出的“大吨小标”车不乏外挂车。桂林交通征费稽查处主任张斯悦说,在本次百日稽查大行动中,“大吨小标”车辆均视为漏缴交通规费行为。广西籍车辆从2005年1月1日起按242元/吨·月的标准补征,但外省车牌的车包括外挂车在我区被交通稽查部门查到了,也只是向车籍地发送告知书,告知、督促车主在15日之内及时回原籍地按规定重新核定和调整征费吨位。
关注
“外挂”成风扰乱运输市场
在造成规费大量流失的同时,这些外挂车辆也给本地的货运市场带来了冲击。
业内人士指出,为车辆缴养路费本是车主应尽的义务,但这些外挂车走广西的路,赚广西的钱,却为了一点蝇头小利把养路费缴到外省,纯粹是一种不诚信经营的表现。同时,这对广西牌车辆来说,就是不公平竞争。
外省有些地方为了吸引运输车辆到当地挂牌,规定外挂车不但在缴费单价上要比在本地营运的车要少得多,包缴的月数也少,同时还出台了很多优惠的政策,这也是广西本地车辆到外地挂牌的一个重要原因。以外挂贵州的货车为例,每月每吨的养路费不到200元,比我区的240多元省了几十元。包缴全年只缴6个半月,比我区少了3个半月。一算下来,10吨的车一年就少缴1.2万元。
贺州籍司机蒋小兵说,这对我们本地车很不公平。外挂车养路费少了,有时在运输的价格上就可以压得比本地车低。本地车要是被压得没了利润,也只好跑出去外挂了。
在巨大的经济利益面前,本地车辆选择“外挂”似乎成为一种“选择”。那么,究竟有没有好的办法让这些外挂车主动回流到本地呢?一些业内人士指出,要从根本上解决外挂车的问题,还是应该尽快地开征燃油税,全国统一征收标准,由税收来筹集公路建设资金,这样就可以做到全国统一。全国的征收标准统一了,“外挂”也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
 穿梭于207国道上的湖南车牌的农用运输车。说着客家话的司机长期在当地跑运输。
 交通稽查人员用高科技设备识别欠费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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